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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心”决不能为贪腐“排雷”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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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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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两天的激烈舌战,昨晚8点半,备受社会关注的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涉嫌受贿案一审庭审终于落下帷幕。胡学凡否认了自己在侦查阶段所做的大部分供述,自辩称“我骨子里不是腐败分子”,“反复思考自己人生,我顶多不当心踩了雷区”。而公诉人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胡学凡的刑事责任。该案没有当庭宣判。(安徽网)

   比“首日庭审曾两次失控痛哭”更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近日庭审胡学凡情绪一直稳定,思路清晰,声音洪亮,自辩称“我骨子里不是腐败分子,顶多算不当心踩了雷区”。用他自己的话说这是他“反复思考自己人生”得出的结论。应该承认,这不是胡学凡一时的糊涂之语,而是最终的告白,只是让我们不解的是,一个有着“受贿数额巨大、受贿次数多、利用近亲属受贿、有索贿情节”四大特点的贪腐官员,凭什么说自己不是腐败分子?一句“不当心”又岂能为其贪腐“排雷”?

   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受审称“不是腐败分子”其实是价值观迷失的产物。在看似理直气壮的话语中,我们看到的是怪象和尴尬,是嘲弄更是讽刺。说到底,一个在金钱的泥淖中沉沦的官员早就背离了党的本性,也早已把人民利益和公共利益抛之脑后,可以说,一个只知道利用手中权力攫取私利的官员,企图用“不当心踩了雷区”来作为辩解,是一种无知。

   常识告诉我们,面对贪腐,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任何人都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和严惩。面对胡学凡“17年时间,100多次受贿,496万余元”的贪腐事实,我们理应重申“利益的客观性和欲望的主观性”的常识。而现实中,欲望往往借助外力成功支配利益,颠倒了二者的主从关系,这无形中助长了利益崇拜,也最终导致“我不是腐败分子,是不当心踩了雷区”谬论的出现。从中不难发现,胡学凡这一套“深思熟虑”的辩解多少存在些许不服气的成分,却也难逃“别人贪,我也贪”的从众心理。

   胡学凡“我不是腐败分子,是不当心踩了雷区”背后的逻辑是可怕的,是认识不到贪污腐败的危害性所导致的。或许在他自己的逻辑里被抓受审显得非常冤屈,似有“像我一样贪腐的却安然无恙”的抱怨,但无论如何胡学凡也成为不了“折翼的天使”,倒更像是一只坠入了罪恶深渊的“魔鬼”。

   人都是自利性的,如果没有约束和监督,为了利益什么都做得出来。如同胡学凡一样,雷已踩又岂能有撤脚的机会?身为领导干部不妨在落脚前深思熟虑,落脚后绝不反悔,因为清廉为政永远不会遭遇“雷区”。(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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