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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尽快让家庭教育法填补法律空白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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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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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上午,教育部副部长郝平表示,目前教育部正在配合全国妇联起草家庭教育法草案,下一步将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家庭教育专家认为,家庭教育立法首先必须要明确家长的主体责任,同时还要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消息一出,引发民众广泛关注。

  中国传统观念里讲究“法不入家门”,在封建社会,相对于国法,还有相对独立并具很强权威性的家法,在一些大家族里,更是公然对违犯“家法”者动用私刑,极端做法甚至还会将违犯者处死,而这也为封建统治者所认同与默许。现在是新时代,中国已进入法治社会,“家法”的概念早已被扔进历史垃圾堆,但“家法”思维的残留仍然对社会有着一定影响。国内有城市曾有调查显示,有超六成的家长不认为打孩子属于家暴。正是这些家长认为打子女是私事,是在执行“家法”的缘故;也基于同一原因,法律与社会也不习惯于干预“家事”,所以至今尚未有就家庭教育立法,社会组织也容易对家庭暴力与家庭教育不力等现象采取容忍的态度。这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一些家庭教育问题严重化、尖锐化,比如家长对孩子的疏忽与施行家暴。

  正如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和建花介绍,“美国、德国、日本等国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或成立‘家庭问题委员会’等形式,建立了完备的家庭教育体系,如果父母被指控对孩子‘严重忽视’,则等同于虐待罪将受严惩。”西方发达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早已经延伸到了家庭这一重要环节,取得的效果也是有目共睹,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和示范效应。

  家庭教育立法,不是要“控制”家庭,而是要给未成年人更好保护。国家在家庭教育中的缺位,使家庭教育出现了混乱的局面,没有可循之法,一些家长对孩子错误的教育方法无法得到纠正;一些家长会将工作中的压力发泄到孩子身上,打骂孩子;也并不是所有父母都会爱孩子,有的父母对孩子冷漠,不管不顾,有的父母甚至心理变态对孩子有虐待倾向;就算所有父母都是爱孩子的,但很多家长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却不得当,是在误导自己的孩子。这些都需要法律的干预,以保护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

  国家,有国才有家,有家才有国,全国有4亿多户家庭,家庭教育不应该是法律空白地带,法律怎能缺位于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家庭教育立法,是为了这些孩子,也是为了国家的未来。反家暴法已付诸实施,也需要尽快为家庭教育立法,从而填补法律空白。

  其实早在2011年教育部公布的《2011年工作要点》中就透露,2011年将启动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立法项目。2014年6月全国妇联举行的家庭教育立法课题研讨会也透露,有关方面正在推动家庭教育立法进程,相关立法建议稿预计于当年年内出台。但几年过去,家庭教育立法仍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此次教育部副部长称目前教育部正在配合全国妇联起草家庭教育法草案,这让人又重新燃起希望,希望立法能顺利出台,不能再延宕下去。

  如何立法,又该怎样推进立法?遵循什么原则立法?立法后又该如何让法律从纸面走出落地?这些都需要周密设计,预先做好充分安排,以期能尽快让成熟的、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法落地实施。不能让家庭教育拖了推进法治中国进程的后腿,是该将孩子们置于法律与家庭的双重保护之下了。(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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