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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7.5%GDP增速当作“绝对数”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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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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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中国领导人在国内外一系列场合多次强调:中国经济增速的放缓是正常现象,今年中国有信心实现7.5%的GDP增速目标,保证充分就业的增长,让人民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上述承诺,既延续了年初两会期间明确的区间、定向的宏观调控政策,又再次显示了本届政府在新常态下稳增长、保就业、惠民生的努力方向,更重要的是传递出对全年经济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但是,有少数媒体对此进行过度解读。比如有观点就认为,这表明7.5%是必须保的底线,是个不能动的“绝对数”,哪怕全年增速最终是7.49%,也是“增速失守”。这显然是一种误读,是对当前我国宏观调控的整体思路,特别是对增长、通胀、就业等之间的关系缺乏正确的理解。

  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强调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是正常现象,体现了党中央对客观经济规律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大势的洞察和把握。一方面,世界经济形势在危机之后虽然渐渐复苏,但其进程是缓慢的;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在经过长期较快增长之后,经济总量明显提升,已经进入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题的“第二季”,速度放缓实属规律使然。把7.5%作为一个调控指标,表明容忍经济增速适度继续放缓。

  众所周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既有赖于自身的努力,也会受外部环境乃至自然因素的影响。所以,发达国家和诸多国际组织也经常调整对经济增长的预期。年初,全国两会时提出实现7.5%的增速目标,其体现的并非恪守一个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不能差之毫厘的数字,而是本届政府在新常态下顺势而为、克服困难、确保增长的决心和信心。

  宏观调控是一套组合拳。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告诉我们,运用四象限的分析方法,可以把经济增长模式相对划分为高增长高通胀、低增长低通胀、高增长低通胀、低增长高通胀4种模式。毫无疑问,高增长低通胀是一种最佳模式,也是当前和未来经济发展与宏观调控需要追求的目标。考虑到总量增长对就业固然有作用,但在生产力水平提升的背景下,增速与就业也并非绝对不变的线性关系,所以,中央在确定保增长下限时,又以“或者”明确了就业和物价的调控目标。3个目标组合在一起,使得调控有相当的空间和余地。

  今年1至5月的数据显示,作为先行指标的生产者价格,无论是出厂价格还是购进价格,无论是同比价格还是环比价格,其降幅都连续3个月逐月缩小。而工业生产、投资、消费的增速也呈基本稳定态势。由此表明,在新常态下实现经济发展目标是可能和可行的。

  当然,在实现经济增长目标的同时,解决发展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逐步实现转型升级目标同样重要。这也是容忍增速放缓的目的所在。只有实现结构调整、提质增效目标,经济增长才能具有可持续性。因此,我们要抓紧时机和时间,努力化解消化过剩产能,改善调整产业、行业和产品结构,培育新的增长点;同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努力缩小收入差距,促使房价向符合其价值的方向回归,以使中国经济在新常态下稳步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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