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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疗器械海口市卫生局关于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公告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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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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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09室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龙华11号友谊商场1楼

海口市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卫生局(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医疗设备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账号:059777777

2)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5%;

1.5采购文件邮购款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上须注明付款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包号(如果有)。款项到帐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及。(邮购采购文件适用)。

6、没有在本中心购买采购文件(以为准)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并原封退还。邮购款(如果有)将依据付款人的申请无息退还。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为中国采购网()和海南省人民网()。

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传真件亦可接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出售采购文件。

2、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友谊支行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东海口市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一层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采购信息发布

4、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提交投标金的付款人名称、投标人的公司名称三者须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

1.4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或QQ号码等信息);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22日上午9:30(时间);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高女士

2.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适用)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适用);

1.3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一、项目简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4、产品需求一览表:

1、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2.2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海口市采购中心

2015年8月21日

2、项目编号:HKGP2015-95

联系人: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海口行政中心13号楼1036室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等事项

2.3主要产品(黑白B超机、彩超、便捷式彩超、全自动血流变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血沉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四道血凝仪、胎心监护仪、全自动生化仪、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智能通络治疗仪、心电图机、新生儿保温箱、心脏除颤器)须取得其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非生产厂商投标适用)。

电话:

7、付款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3、采购预算:580万元

邮政编码:570135

采购代理机构:海口市采购中心

5、获取采购文件后,须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等问题,请立即联系解决。

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条件:

电话: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金帐户资料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传真:

电话:

6、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中标人必须将全部产品交付采购人使用,并完成验收,欢迎缩短时间

采购人:海口市卫生局

1.2代表人证明书或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退还金咨询联系人:孟女士

3)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30个工作日内付清。

账户名:海口市采购中心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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