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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11个县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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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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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九江讯 (江西日报记者练炼通讯员徐红波)4月1日,记者从九江林业部门获悉,经省政府审定同意,授予12个县(市)为“江西省森林城市”称号。九江市的瑞昌、共青城、都昌等3个县(市)榜上有名,占全省此次获批城市的四分之一。至此,九江市11个县(市)已全部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自2012年底九江市启动创建森林城市工作以来,明确市、县同创森林城市作为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中心城区以外的9个县和2个市要全部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市政府与各县(市)签订了责任状,市财政每年对当年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县(市)各给予50万元的奖励。九江各县(市)均成立了专门机构,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制订专项规划,因地制宜实施了一批各具地域特色的精品城乡绿化工程和生态文化工程,每个县(市)都新建了一个以上的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城市绿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九江市11个县(市)全部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将为九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真正把九江建设成依山傍水、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国家级现代森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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