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媒体

大连市举行缅怀纪念遗体、器官捐献者活动

  • 来源:互联网
  • |
  • 2016-04-05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新华社大连4月3日专电(记者闫平)“你们,用自己的行动,表述着一个个真诚的心愿。自愿加入遗体捐献志愿者行列,为祖国的医学事业做积淀,为祖国的殡葬改革作先驱,移风易俗,甘做奉献!你们的爱心善举,为他人的幸福增添了色彩;你们的志愿精神,是社会文明的突出体现;你们的科学态度,为医学科研打下了基础;你们的先进思想,对人类进步是一大贡献……”

  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大连市举行缅怀纪念遗体、器官捐献者活动,大连医科大学的学生代表用诗歌缅怀那些志愿奉献的捐献者们。

  活动现场,大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大连医科大学基础学院师生代表、各遗体接受单位代表、各器官移植医院及受益者代表、捐献者家属、志愿者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共300余人参加活动。人们在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前敬献鲜花,表达着他们对遗体器官捐献者的敬仰和感恩之情。

  大连市志愿捐献遗体工作始于1996年。截至目前,大连市申请登记遗体捐赠志愿者人数达1948人,已实现遗体捐赠夙愿268人;器官捐献登记437人,已实现捐献14人;角膜捐献登记445人,已实现捐献21人。在实现捐赠者当中,年龄最大的99岁,年龄最小的41天。捐献者来自全社会各行各业,不仅有军人、教师、医生、护士等,还有工人、农民、残疾人和孤寡老人,也有大连医科大学教职工及家属。

  大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位于旅顺北路营城子镇大黑石将军山公园公墓内,平时捐献者家属可随时前往祭奠故人。在大连红十字会遗体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的市民,去世后无偿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眼组织)的,由大连市红十字会颁发荣誉证书。

  按照规定,遗体捐献使用完毕后,骨灰集中统一送殡葬部门处理。以往,家属们苦于无处祭奠逝者。2012年,大连市政府投资86万元建设的“大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在大黑石将军山公园公墓揭幕。

  纪念碑占地200平方米,由主纪念碑、沉思广场和纪念区域三部分组成。主纪念碑高4.9米,众“手”高举醒目的红十字标志,彰显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沉思广场两侧的纪念区域立有12块卧碑,镌刻着已实现愿望的遗体、器官和角膜捐献者的名字。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