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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标示违规必须十倍赔偿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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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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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刘女士在一家超市购买了10瓶某品牌奶茶。回家后刘女士发现,该奶茶的产品配料表中虽然标示配料中含有“氢化植物油”成分,却没在产品营养成分表内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遂以奶茶预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为由,要求超市给予十倍赔偿。超市予以拒绝,理由是奶茶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厂家资质与检测报告齐全,是否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不属超市过错。

  评析超市应给予十倍赔偿。《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规定:“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本案所涉奶茶明显与之相违。而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第67条指出: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的标签应当标明“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超市明知销售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已经实际销售,自然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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