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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投资者偏爱银行理财产品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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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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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7年到2013年,五年间,银行理财市场规模快速膨胀,从最初的5000亿存量迅速膨胀至2013年9月末的10万亿规模。

  在银行理财产品受到消费者热捧的当下,银行理财市场呈现出怎样的现状?未来的发展趋势又是什么?

  日前,银监会创新部课题组公布了一份《银行理财产品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报告》,该报告在银监会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以纸质问卷与互联网问卷两种形式进行了调查,回收了40家银行和机构的49582份有效问卷以及1046份网络有效问卷。报告指出,通过调查反馈,起售金额为2万元-5万元,投资期限在1-6个月的产品最受人们青睐,而保本型理财产品依然是投资者的最爱。

  通过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调查和分析,专家们认为,应该创新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类型或新的投资工具以满足不同偏好的消费者,同时加大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宣传力度,并建立银行理财产品的转让平台。

  七成投资者偏爱银行理财

  调查显示,约占总人数的70.71%的人群主要投资了银行理财产品,但同时基金、债券、股票、黄金的投资者占比相对也较高,分别占总人数37.27%、32.22%、31.75%以及22.43%;商业保险以及外汇投资所占的份额则相对较少,大约只占总人数的17.73%和6.44%。

  在与股票、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比较来看,有34663名被调查者(近七成人士)认为在收益方面,理财产品收益稳定,有29379名被调查者认为在风险方面,理财产品期限较短,风险较股票、基金小。

  此次调查中,三成以上被调查者希望银行理财产品设计趋向多样化,有保本保收益的、保本浮动收益的、也可以有风险较大收益较高的,或是像股票基金这样收益浮动的。

  银行柜台依然是主要销售渠道

  调查显示,大部分被调查者当前仍是通过银行柜台和理财经理了解理财业务,并通过柜台直接购买理财产品。这成为当前理财产品信息发布及销售的主要渠道。

  在50628名被调查者中,通过银行柜台办理业务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和通过理财经理了解理财产品信息的被调查者占比分别为41.35%和41.57%,而通过银行网站了解理财产品相关信息的人群仅占被调查者的17.08%。统计分析发现,约有55.48%客户仍然偏好在柜台直接购买理财产品,而通过网上银行以及手机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人群分别占到37.68%和6.84%。

  2-5万、1-6个月的保本产品最受欢迎

  起售金额为2万元-5万元的产品最受人们青睐,占比约为34.46%;5千元-2万元以及5万元-10万元的产品受被调查者偏爱程度次之,各占21.85%和26.82%;1千元-5千元以及10万元以上理财产品偏好的人群占比均不超过10%。

  而就理财产品的销售类型来看,被调查者主要选择了保本保收益或保本但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两者占比分别为49.16%和38.08%;不保本且浮动收益类与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占比总和不超过14%。

  另外,目前理财产品发展仍以短期产品为主,期限为1至6个月的理财产品仍然是理财市场所追捧的热点。而1年以上的产品以及7天以内的产品偏好人群较少。

  专家认为,对于非保本且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被选择的比例偏小,这需要市场引导消费者逐步强化买者自负盈亏的投资理念。同时建议加大浮动收益产品的发行力度,同时加强宣传和销售管理,让消费者尽快接受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

  “保本”“预期收益率”是两大关键词

  对于理财产品,投资者最关心的还是产品是否保本以及预期收益率,两者分别占比33.02%、28.24%。投资者对于风险等级以及理财产品投向的关注度相对次之,两者分别占比15.82%和11.57%。相对于收益率而言,理财产品的起售金额、期限及灵活性,并不是投资者关心的重点,三者所占比例均不超过5%。

  对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的看法,统计数据显示:50.93%的被调查者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还是很有信心的。但具体到理财产品投向问题,大部分被调查者表示只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进行简单了解,之后不再关注或者很想关注,但没有集中、透明的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被调查者偏好于用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平均回报水平以及同期或相近期限国债收益率来衡量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而收益稳定、期限较短、风险较小,成为理财产品被投资者广泛选择的主要原因。

  投资者提出搭建“理财产品转让平台”

  本次调查中一个全新的问题呈现在课题组面前,竟然有高达67.73%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支持理财产品的质押融资功能,理财产品应该实现可自由“转让”。

  投资者对于理财产品具有转让或质押融资功能的呼声如此之高,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课题组的专家认为,这或许会成为未来理财产品的发展方向,而实现这一功能,就需要在未来搭建一个平台,提供理财产品转让和融资服务。

  专家们已经建议监管层在理财登记系统中尽快开发受益权登记功能(即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份额登记),并实现与银行理财系统的直联,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理财产品转让或质押融资的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理清业务流程,搭建转让平台。试点工作或许会从部分银行、部分产品开始,然后逐步推开。

  在本次调查中,专家们也提出在购买理财产品时,需要成为相应银行的客户才能购买,限制了消费者的购买途径,建议通过建立一个专业的理财网站集中发布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增加消费者信息获取渠道,便于消费者对全市场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综合全面的了解与比较。同时,将来也可在政策支持与技术成熟的前提下,应用该网站作为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一个第三方平台,使消费者可以轻松便捷地直接购买各行各款理财产品,打造银行理财产品的互联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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