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通报批评南宁百货董事覃耀杯等人
12月19日消息,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并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南宁百货,时任董事、总经理兼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覃耀杯,时任董事会秘书周宁星予以通报批评。
经查明,南宁百货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2019年6月14日,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存货金额进行追溯调整;
(二)公司未及时披露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
据南都大数据库显示:
覃耀杯简历如下:
覃耀杯,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高级工程师。1995年起就职于本公司,历任电脑室主任助理,副主任,营销管理部副经理,经理,信息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家电分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任本公司纪委书记,2009年至2013年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至2016年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于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攻读公共行政与管理硕士学位),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17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周宁星简历如下:
周宁星,1970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曾历任本公司文化商场代理副经理,董秘法律办副主任,职工监事,董秘办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最新财报显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3.51亿,同比下滑13.26%;归属净利润为601万,同比增长116%。
南宁百货简历如下: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公司从事商业零售业务,是荣获国家商务部评选的“中华老字号商店”、“全国金鼎百货店”双荣誉称号的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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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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