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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免摇号亦是一种限购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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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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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政府对发展新能源车越来越有信心,越来越有感觉。受其影响,国人也日益看好新能源车。

2015年9月29日,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之指令后,亿万国人,特别是深受雾霾之害的千万羲黄子孙纷纷拍手称快。

但是,一盆盆凉水很快就朝大众的头上泼了过来:2015年10月1日20时30分,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北京发布 却回应道,北京现阶段会继续执行限购并逐年递增指标,暂无取消新能源车“摇号”计划。北京现阶段还会执行限购并逐年递增指标的措施,未来是否会取消限购需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而且,北京市交通委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中央政策落地到地方需要根据各地实际发展需要审慎研究执行办法。另外,就在中国国务院发布有关指令的同日,即2015年9月29日,北京市科委、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和交通委发布《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继续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排除在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之外。

作为距离天子最近的首都北京,尚且如此“弱化”或“抗拒”中央政令,何况是其它地方呢?

也许是规定性动作,也许是有意继续加压,也许是巧合,反正2015年10月2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工作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再次批示道: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紧迫任务,也是推动绿色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并且,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亦强调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快把新能源汽车搞上去。要打破地方保护壁垒,取消限行限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全国市场。

终于,2015年10月25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了这样的公告:为落实国务院9月29日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本期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向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直接配置。

转眼间,诸如“北京新能源车不限购”之类的新闻信息,通过国际互联网等渠道,迅速地传播开来。当时,笔者也未来得及细看,就向家人和身边的亲友通风报信。

然而,事实正像笔者之前在《政府不该为发展新能源车再“添堵”》一文中所讲,这段公告,一则表明北京是“迫于”中国国务院的压力,才向新能源车抛了那抹橄榄绿;二则说明所谓的北京对新能源车不限购,仅局限于10月25日的这一期;三则说明北京对新能源车的不限购其实也是有“通过资格审核”之限制的。

既然在新能源车的购买问题上尚充满变数,那么2015年北京最后一期的新能源车摇号,是否也会取消呢?

2015年12月25日,北京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公布了2015年第6期小客车指标申请审核结果和配置情况。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个人共有8717个有效编码、单位共有1299个有效编码。本期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向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直接配置。

显而易见,在新能源车的购买问题上,北京市再次取消了摇号。

这对于北京官方来说,的确是向意欲购买新能源车者做出了较大的让步。但是,就本质而言,新能源车免摇号亦是一种限购。也就是说,北京“新能源车取消摇号”,跟中国国务院要求的“新能源车不限购”相去甚远,可谓风马牛不相及。

诚然,在发展、推广新能源车的事情上,北京官方确实做了不少工作。譬如,据官方数据,截至目前,北京已累计推广纯电动汽车2.89万辆,其中纯电动小客车比例达85%,纯电动汽车应用规模居全国首位。

但是,这些跟北京市的现实需求而言,简直是天壤之别;而且,这些跟严重的雾霾相比,纯粹是羞于一提。

不可否认,包括但不仅限于北京在内的很多地方,都会摆出一大堆的理由,为其有意无意地弱化或抗拒“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之指令,予以辩解。但谁也无法否认的是,祸国殃民的雾霾成因之一就是燃油车的尾气等,而新能源车是“零污染”,即“新能源车是雾霾的重要克星”。换言之,为了亿万羲黄子孙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无论是任何一级政府,都理当千方百计地发展、推广新能源车,而不是相反。

当然,有些地方也在努力试图改变。譬如,据2015年12月25日《新京报》报道, 12月24日,北京市发改委公布《关于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公用充电设施投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其中规定新建居住类建筑将按照停车位100%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北京市发改委表示,2017年,将在北京市实现平均每5公里一个充电网点。据了解,北京已基本形成六环范围内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公用充电网络。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计划新建5000根公用充电桩,并将结合充电设施的新国标对原有充电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这些,必须予以肯定。但是,试问:新能源小客车公用充电设施再好、再多,要是依然推行新能源车限购,那么其现实意义究竟有多大呢?何况,“有的努力”其实只是表面文章或花拳绣腿。

尤其值得警醒的是,任何人的生命都是极其宝贵的,而雾霾正日益成为残杀人类生命的刽子手。如果想真正、彻底地剿灭这个刽子手,那么中国各地官方就“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否则,既是对中央权威的藐视,又是对亿万羲黄子孙的不负责。

最后不得不说的是,在新能源车的购买等问题上,作为首都的北京,理当为全中国做出表率,而不是有意无意地带头“弱化”或“抗拒”中央有关政令。(文/罗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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