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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脏罚款”缘于“权力洁癖”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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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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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的规定,着实令人不可思议。作为个人的私有财产,车辆不管是脏还是破,并不需要他人的干预,更不需要公权力的指手画脚。即便,出于城市感观的需要,也不该侵犯公民个人权利,更不该让权力之手逾越自身的边界。可以预想,该规定徒具“观赏价值”,并不具有现实操作性,更不会得到普遍认同和遵守。

按照修改后的规定,“如果发现车身、车轮和底盘有污渍泥土污染地面,由城管部门责令其清洗车辆,并可处20~100元罚款;如果污泥遮挡住号牌,交管部门可根据交通法规,对使用污损号牌者罚款200元记12分。”需要厘清的是,“车太脏太破罚款“的规定面前,与交通安全无关,其不过是出于市容市貌的考量。作为市民,车脏或车破囿于多种原因,可能不会及时予以清洗和修补,一旦因此而受到处罚,必然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和出行。

一项规定,缺乏“接地气”的诚意,只是侧重于用权力来美化城市,表明权力已然患有“洁癖症”。众所周知,一项法律规定的出台和落地,并不是随意和自由的,而是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和标准。比如,民意的征求,调研的开展,必要的论证等等,都应该步步跟进。那么,“车太脏太破罚款”的规定,在各个环节也应该如此,不能悖逆程序流程。面对公众的普遍反对和质疑,草案却依然可以面世,表明了法规修订存在“走过场”的可能性。

对于民意的不重视,对于法规修订程序的漠视,其背后的权力无疑高高在上,并没有保持足够的谦抑。其实,类似的现象并不少见,甚至在很多城市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在一些城市中,面对城市的发展,在政策制度的制定上并不遵循民意的表达,更缺乏评审、论证等程序的前置。于是,权力成为城市发展的导向,采取粗暴式的治理思路,不管城市发展的实际因素,而是凭借主观臆断去随意规划城市的发展和治理布局。

不可否认,对于每个市民而言,都希望生活在一个文明、干净的城市里。不过,城市的治理需要遵循程序标准,敬畏民意的表达,而不能任由权力封闭自我,甚至患上“洁癖症”。南京“车太脏太破罚款”的规定,其实也为很多城市提了个醒儿,城市需要干净整洁,但悖逆程序与民意的“权力洁癖”,理应予以摒弃和杜绝。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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