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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共存 给川汽野马的气度点个赞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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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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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非富二代,也非企业家的跑车爱好者来说,法拉利、保时捷、玛莎拉蒂什么都距我太远了,而像福特野马(Mustang)、雪佛兰大黄蜂(Camaro)这些既有知名度,又时不时会出爆款的“平民跑车”才是我所关注的,但最近看报道发现,福特好像跟川汽陷入了“野马”的商标之争中。本来之前只看帖不回帖,也不发帖,因为觉得没什么吐槽的。但鉴于最近各大媒体的发酵,舆论的走向也飘忽不定,事已至此,作为一位有良心的中国车迷,有良心的中国人,对此事也发表一下自己的态度。

左图为福特Mustang,右图为川汽野马F12

(照片来源:车展)

首先,福特是否侵权。

所谓商标侵权,其实就是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使用相似或相同的商标,从而损害商标所有人权益的行为。如果要讨论福特是否侵权,首先就要看商标到底是如何归属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在确定注册商标归属权的问题上,采取“注册在先”原则,放在本次纠纷中,就是谁先注册了“野马”,谁就成为了这个商标的拥有者。从福特官网公布的信息看,福特Mustang问世于二战后的60年代,商标的来源与二战也颇有渊源,川汽的“野马”商标则是注册于80年代,商标的来源可能是跟主营越野车型有关。从历史年代看似乎福特要更早一些,但实际上,福特Mustang问世半个世纪后才通过官方渠道进入中国市场,而在这之前并没有在国家商标总局成功注册“野马”及相关的中文商标,因此从法理的角度上看,“野马”商标的所有权是在川汽手上的。福特Mustang在中国大陆的一些宣传中使用到了“野马”这个中文商标,那么毫无疑问,福特确实存在侵权的行为,但是至于这样的侵权是否是恶意,或者说这样的侵权给川汽带来的损失到底有多大,暂时没有官方的信息确认,所以不好说,但侵权应该还是比较明晰的了。

(川汽野马的商标)

(福特Mustang的商标)

其次,福特Mustang粉丝的反应是否过度

作为世界知名汽车品牌福特旗下的核心车型,Mustang在全世界范围内都积聚了大量的粉丝,它不仅仅是一款平民跑车这么简单,它的名字乃至整个车型一直所追求的就是不断超于的动力和永不止息的进取,所以我觉得喜欢这款车的人基本都是对生活积极向上,对待事业精益求精的完美主义者。而至于商标,我觉得不管是“福特野马”还是“福特Mustang”,这款车型所承载的精神价值并不会改变。

其实,之前没有怎么听说过川汽野马,借着这次的商标之争,也对这个自主品牌有了一定的认识(可能这也是川汽野马起诉福特的目的之一,反正现在看目的是达到了)。川汽野马算是改革开放后才兴起的中生代力量,企业在经过二十多年的摸索,近年来总算开始了大步迈进,最近川汽野马的旗舰车型T70在市场上得到了不错的成绩,7.98~11.88万的价格区间做到了1.8T涡轮增压发动机、4555×1835×1688mm的车身尺寸和2665mm的轴距上,可谓是自主品牌的一个标志性车型。可能也正是因为川汽的崛起,悬而未决的商标隐患才让川汽下定决心要跟福特打官司吧。所以这样看,其实川汽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一直在容忍着福特使用“野马”的商标,即便这些年来在大陆并没有官方渠道的Mustang,但进口的车型基本都约定俗成使用“野马”这个名字,在这里不得不为川汽的气度点个赞,也为福特的一些不职业的行为提一点警醒。毕竟辛辛苦苦积累的“福特野马”的认知和口碑可能在这场官司后就变为乌有了!

(照片来源:野马汽车官网)

第三,作为有良知的车迷,有良知的中国人,本人希望某些无所事事的人不要为了一己私利故意搅乱新闻的评论区,搞得乌烟瘴气,混淆视听。外资品牌确实有很多优势之处,但自主品牌并不是那么不受待见,就像Mustang正在生产的S650一样,川汽野马也在不断改进自己的产品,4月20日会上市T70的升级版,外观和动力都有了不错的改善,而据一些汽车行业的朋友透露,川汽野马在今年10月还会有一款全新的SUV上市,势要掀起汽车市场的新波澜!

(四川品牌汽车驰骋海外市场)

最后,本人呼吁。希望广大的汽车爱好者,Mustang的也好,川汽野马的也行,甚至与其他的竞品车型粉丝,希望大家能够抛弃一些无谓的成见,为自己喜爱的汽车品牌、为中国的汽车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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