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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68.0%受访者认为征收拥堵费治标不治本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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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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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研究室主任程世东表示,在解决大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上,需要使用综合措施,单靠某个措施无法解决整个城市的交通 问题。目前,保障公共交通的路权非常重要。在整个城市交通比较拥堵的情况下,应该保障公共交通优先行驶的路权,提高速度和准时性,这是目前投资较小、成效 较大的措施。

日前,北京市常务副市长李士祥在北京两会政务咨询会现场表示,试点征收拥堵费的政策正在研究,尚无具体的时间表。公众如何看待征收拥堵费的问题?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0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虽然有53.0%的受访者支持征收拥堵费,但仍有68.0%的受访者认为 征收拥堵费“治标不治本”。若征收拥堵费,47.3%的受访者表示会减少开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65.1%的受访者表示若征收拥堵费,还应该公布用于治 堵的具体花费。

受访者中,有车一族占67.4%,无车的人占32.6%。39.6%的人来自北上广深,33.5%的人来自省会城市,19.3%的人来自地级市,5.3%的人来自县城,2.4%的人来自乡镇。

征收拥堵费,53.0%受访者支持,30.6%受访者反对

调查显示,53.0%的受访者支持征收拥堵费,缓解交通压力,非常支持和比较支持的受访者分别占18.6%和34.4%;30.6%的受访者不支持,不太支持和明确反对的受访者分别占19.5%和11.2%;16.4%的受访者表示无所谓。

在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的陈荣已有6年驾龄。他表示,对于是否征收拥堵费的问题态度中立。相对于堵车,陈荣更关心出行的整体支出。“堵车不是 简单的供需问题,收费或变相收费必然是双刃剑。我担心的是拥堵费收得莫名其妙,会成为车主的常规支出,既不符合法理,也伤害法治”。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表示,在开征拥堵费的问题上,首先要考虑合法性问题,收取拥堵费是动用政府的权力向老百姓征收一笔钱,会涉及 到公众的财产是否能够被随便剥夺的财产权问题。“从法治的角度看,现有法律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决定征收项目,地方人大和政府都没有这个权力,所以要把财产权 的保护提升到宪法的高度。从经济手段调整的角度看,要解决拥堵,收费是可以达到一定效果,但持续效果如何还没有定论”。

张柱庭还表示,交通拥堵是个相对概念,首先要建立一个交通拥堵判断指标体系。“例如一条路或路网的昼夜平均通行量,达到或超过它设计时的标准, 那就会出现拥堵”。这套体系应该按照道路的合理布局、车辆的使用频率、上下班主要路口的通行量、瞬间通过的时间等指标综合而定。“目前的指标是按照上述项 目,划分成10个等级,超过7级就叫拥堵。虽然有这样的标准总比没有要强,但如果体系不合理,往往会掩盖其他问题。所以指标应该是建立在路网设计合理的基 础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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