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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薪逃逸 判刑并处罚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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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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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范琛 通讯员/黄彩华)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宣判了该院今年的首宗欠薪入刑案。位于东莞市长安镇的东莞市创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者何金扬于2014年初欠下160多名工人工资约104万元,更换手机号码潜逃外省,后被公安机关追捕归案。1月9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何金扬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现年50岁的福建男子何金扬,原系位于东莞市长安镇的东莞市创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者。2013年12月开始,该公司拖欠160多名工人工资,共计约104万元。2014年3月5日8时,何金扬驾车逃走,并关闭手机和更换手机号码,逃匿到江苏省、上海市等地。

  2014年3月7日、11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先后于两次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何金扬支付工人工资。但何金扬仍未支付。后由房东和当地社区居委会垫付了工人的七成工资,共计728220元。2014年9月3日8时30分许,公安机关在江苏省苏州火车站抓获何金扬。

  法院经审理认为,何金扬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工资明细表统计,拖欠工资总额也是100多万元。因何金扬的拖欠行为,厂房房东和社区不得已垫付工资,后房东和社区均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何金扬至今并未偿还。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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