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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多家民营医院被举报 医疗废弃物处理堪忧2016年11月13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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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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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医院:积极配合采访主动出示各类材料

问及收购价格,中年男女只是微笑搪塞,始终没有回答。当章先生问是不是送往医疗垃圾回收站时,中年男子表示,“回收站不收这些输液瓶,如果把输液瓶送到医疗垃圾站需要收取高额处理费用,处理费用每吨价格在3000至5000元不等。所以医院就卖给废品收购站。”

:未接到相关举该不存在非法牟利

图为章先生提供的照片

近日,宿迁市民章先生向国际在线江苏频道记者反映,沭阳县人民医院将废弃输液瓶非法处理牟利。无独有偶,宿迁市人民医院也被举报疑似以非正规渠道处理医疗垃圾。记者随即对此事进行了了解。

坐落医院角落的加油站

根据法律,开设加油站需要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市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用地通知书》;市消防大队的选址意见;市安监局的选址审查意见;市环保局的选址审查意见等。然而在加油站的办公室内,记者发现,该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并未公开挂在墙上。

随后,记者一行来到沭阳县人民医院,希望在医院医疗废弃物的处理这件事情上,能够得到院方的正面回应,然而在医院,记者又发现了其他的问题。

针对医院加油站的问题,该主任极力强调“开建加油站该有的手续、许可证都有,不存在违规”。提及“医疗废弃物”问题,该主任表示:“我不负责这个,但是你们是不是有点捕风捉影了,前前后后好几批记者来打听这个事情。”当记者想要调查医院的相关医疗垃圾处理报告时,该主任表示由负责医院后勤工作的姜副院长来进行说明。而当记者到了会议室以后,姜副院长则表示,“医疗废弃物和加油站的事情,需要接到县委宣传部的采访通知,否则不予接受任何采访”,随后便离开会议室。

医院内加油站营业执照

记者佯装加油时,向工作人员询问了加油站的情况。“医院成立的加油站,主要对外加油,油的质量不用担心。”问及能否开具收据时,工作人员称“今天加油没有,需要公司财务明天开,明天过来拿也可以。”话音刚落,又有好几辆外来卡车过来加油。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卡车司机,纷纷表示,“医院里面的加油站比其他同行加油站价格便宜2毛左右,对于我们天天开车运输的车主来说,必须要考虑这笔经济账。”提及的事情,卡车司机表示加了好几次油,从来没给过。

记者来到医院的行政楼,向安保人员说明来意,对方告知“后勤负责人目前不在医院”。随后记者要求能否联系院长,又被告知“需提前预约,没有预约不接受采访”。在交涉过程中,记者碰到了院办主任。

据章先生回忆,今年6月8日,他在沭阳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北边,看到一对中年男女开着两辆电动三轮车来医院回收废弃的输液瓶和输液袋,其中还有个别针头插在输液瓶上。“这些输液瓶、输液袋都是从站及病房等收来的,每天下午都来收一次。”中年男子告诉章先生,“现在生意不好做,院方可能因我们收购价格低,准备卖给其他废品收购站了。”

在宿迁市人民医院,记者向负责后勤的庄主任出示了举报人提供的医院违规处理医疗废品的照片。庄主任随即表示:“医院对于医疗废品的处理一直都是由中油优艺公司隔天清运一次,这张照片显示的地方不属于我们医院。”关于为何会选择这家公司合作,庄主任表示,“该公司是宿迁唯一一家具有回收医疗废弃物资质的公司,而且当时是由部门招标来的。”对于投诉人提供的照片,院方矢口否认是他们医院,当记者要求查看医院是如何处理垃圾时,庄主任立即答应并陪同一起。记者发现,医院已经将不同类别的垃圾,已经用不同颜色的打包袋装好、垒好在不同的存放点,同时一辆专门运送医疗废品、垃圾的运输车停在门口收取。

由此可见,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用地必须为国有土地,同时其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中的商业服务业设地,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

在前往垃圾堆放点的上,记者看到举报人提供的照片中的小平楼。庄主任则表示,“医院里面的这座小楼一直是医院的药品存放点。”记者再次拿出照片进行确认时,庄主任告知,照片是药库未之前的样子。

随后6月9、10、11号三天,章先生都跟随着这对中年夫妇,发现他们在装车时都会乔装一番:把装有输液瓶的蛇皮袋放在中间,再用废旧纸箱覆盖,最后两辆三轮车同时离开医院。“最终,这些输液瓶被运送到沭阳县十字街道孙圩村7组家里。”章先生说,“当地的村民告诉我,这些输液瓶在夜间就卖到塑料颗粒厂做成颗粒,再由颗粒厂卖给塑料制品厂,做成我们日常用的塑料杯。”

对于沭阳县人民医院处理医疗废弃物的方式若属实,那么医院则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可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对相关医院领导及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甚至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意外:医院内设加油站埋下安全隐患

随后,院方也向记者出示了每月医院和中油公司关于医疗废品、垃圾的处理记录,记者查看了近几月都能对得上。随后在庄主任的办公室,另外一位后勤工作人员看到了记者提供的照片,称“照片中的小楼是医院那座药库还未前的样子,但是医院是不可能存在医疗废品非法牟利的,每一次废品处理都会详细记录,私自带走都会被医院的门卫拦住。”

对于事件的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

废品回收站营业执照

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任立春律师介绍,根据2012年1月1日起颁行实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可以得出:加油、加气站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的商业服务业设地。此外,关于此种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现行法规对此也予以明确。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40年。”

当记者再次强调自己掌握了一部分资料,申科长才表示能否把资料拷贝一份给他或者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给他,同时愿意联系市卫计委纪检部门配合记者调查此事的真实性。

8月19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宿迁市卫计委宣传科申科长的电话,当记者把沭阳县人民医院和宿迁市人民医院的情况反映了之后,申科长称:“还未接到关于此事的举报,没有人反映。这个事情管不了,不是我负责的。”同时表示,“整个宿迁的医院对于医疗垃圾,都会专门指定一个有资质的环保公司收购处理,医院应该不存在这样的非法。”

医院私自出售医疗废弃物回收站资质不清

在用地规范上相关法律中,加油站用地属于B类用地,所以必须建设在商业服务业设地上。但医院的用地性质显然属于医疗卫生用地,属于A类用地。所以从用地规范上而言,这种土地混用的行为,存在违反法律的嫌疑。那么,这个加油点是如何能设立在医院内部的呢?就此问题,记者进一步到沭阳县人民医院宣传办了解相关情况。

根据章先生所拍摄图片资料了解到,沭阳县人民医院出售给回收站医疗垃圾中,很大一部分是残留着药水的输液瓶,还有插着针头的输液袋。根据《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加强统一管理,严禁混入针头、一次性输液器、输液管等医疗废物;同时,使用后的医用塑料制品必须卖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能直接卖给废品站,也不能卖给没有资质的单位用于再次医疗。其中“一定要卖给有资质的单位”,所谓有资质的单位必需满足以下前提:一要有环保部门认定;二要在工商部门的正规登记;三要能明确追踪到回收后的详细用途;能用于食物加工。

加油站危化品许可证

按理来说,只要按国家标准进行建设的加油站,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沭阳县人民医院内的这个加油站除了审批手续方面存在一些疑问,而且其营运的地点就在医院内部,这俨然成了安放在医院内、患者身边的一颗“定时”,一旦出现险情,后果不可想象。

加油站:许可证不齐全用地问题存疑

沭阳县人民医院:没有“通知”不接受采访

在沭阳县人民医院西北角停车场附近,记者偶然发现医院内隐藏2台汽油加油机与1台柴油加油机,还在对外加油。由于加油站的设立需要很多硬性条件,那么,该院内部设立的加油站是具备齐全的相关手续证明,还是一枚“定时”?为此,记者隐藏身份对加油站情况进行了解。

另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宿迁市早在2000年开始了医疗,所有的公立医院全部民营化,目前全市仅有新建的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家公立医院。所以,举报人爆料的沭阳县人民医院其实早在十几年前开始已经是一家民营性质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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