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九年未办理房产证 商品房竟变为回迁楼
临汾市的薛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家于2005年花33万余元购买的安宇花苑C区的商品房,却因为开发商至今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而无法过户,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她才得知自己购买的商品房竟然是回迁楼。难道是开发商欺骗了客户?
7月24日下午,薛女士拿着自家的房产证再次失望地走出了临汾市房管局政务大厅的门。为了房子的过户问题,她已整整纠结了多半年。
2005年6月,薛女士的婆婆花33万余元购买了临汾市解放西路附近安宇花苑小区一套建筑面积为111.77平方米的房子,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2007年1月,开发商给薛女士家办下了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都办下来了,我们也没想那么多。”拿到房产证的一家人,谁也没注意到房产证“附记”一页上的“此房还迁于2006年3月”。就是这句话,成为薛女士卖房过户的直接障碍。
今年年初,薛女士所在单位欲为职工集资建房,她就想着将该房屋卖掉,用卖房钱在自己单位再买个大点的房子。当她与买家谈妥价钱,去临汾市房管局对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时,工作人员告知“该房属回迁楼,不能过户,若想过户,需缴纳土地出让金”。这时,她才注意到了房产证上的那句话。“当时我家直接从开发商手里买的房,开发商也没跟我们说是回迁楼,签的合同也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就成了回迁户?”薛女士难以置信。
记者从薛女士所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看到,该房的出卖人为临汾市安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宇公司),在“项目建设依据”一条中,写着“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解放西、编号为2002.005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处均为空白,虽然合同上注明了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临汾市建设局,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处却是空白。
为了弄明白自己房子的情况,薛女士去了安宇公司的办公楼,“整个公司只有一个工作人员匆匆开门后离去,根本找不到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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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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