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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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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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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六安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六政办〔2013〕35号)和《霍邱县委 霍邱县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邱发〔2015〕8号),经县同意,现将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1.源(4分)。对源未开展评估、评价的,扣2分;源安全监测体系及控制措施不落实的,扣2分。

1.部门受到市、县安委会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包括职业卫生工作),或被市、县实施安全生产“约谈”的,1次扣0.5分。

6.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2分,提供党、政主要领导和不少于4名班子带队检查检查记录和图片资料及台账,每人提供不少于5个月的,每月次检查不少于3个单位,每有1个月得0.4分,没有提供主要领导的,本项不得分。最高不超过12分)

14.安全警示标志(2分)。未在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发现1处扣0.5分。

1.加减分均在总分中进行。

18.该项采取扣分考核。除道交通外,年度内主管行业领域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不扣分;每超指标发生1起负有监管责任的生产安全事故扣10分。最高扣30分。年度内主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道交通类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实行全市统一考核),由县安委办考评。(30分)

霍邱县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一、加分项目:

10.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扣2分。

安监局、经信委、、教育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委、商务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文广新局、林业局、旅游局、气象局、执法局、民政局、粮食局、公局、供销社、海事处、农机局、水产局、交管大队、消防大队;

6.参加工伤保险(1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分)。没有做到应保尽保的,扣1分。

8.建设项目未依法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 3分);每少1步,扣0.5分。

17.消防设施配置(2分)。消防安全防控设施不具有有效功能,有1例扣1分。消防通道及安全通道被挤占、封闭,或存在人为通行障碍,发现1处扣1分。

14. 结合监管职责,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5分,有正式文件印发的方案得0.2分,按照方案开展活动,有记录或台账得1.5分,收到实效且有数字化的总结得0.3分,未取得实效的,酌情扣分。没有采取有效监管、打击措施,致使监管范围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长期存在的,有1例扣1分,最高不超过3分)

2015年9月14日

3.领导带班制度(3分)。未制定的,不得分;没有执行记录的,扣2分。

一、加分项目:

三、其他: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六安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六政办〔2013〕35号)和《霍邱县委 霍邱县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邱发〔2015〕8号)的,制定本办法。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3分)。未建立的,不得分;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的,扣1分。

24.安全生产月活动(2分)。没有方案及总结的,各扣1分。

16.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闭合管理,按照“五到位”的要求整治隐患,建立健全台账。(6分,按月检查,每少1个月扣0.5分,台账内容不齐全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指,定期不定期排查隐患,有检查记录、有整改通知、有企业整改方案、有复查意见等全过程痕迹)

24.水通和县乡公(3分) 交通运输局提供对各镇的考评情况。

备注:

3.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包括:1.综合监管台账;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台账;3.职业卫生监管台账;4.(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台账;5.特种设备监管台账;6.重大源管理台账;7.宣传教育培训台账;8.事故处理和应急管理台账;9.监督检查台账;10隐患排查治理台账;11.年度工作成效台账。(3.3分,每类台账0.3分,台账内容不全的,酌情扣分)

12.建立监管对象台账。(2分,建立台账,监管要素齐全、底数清楚得1分,监管要素不齐全,酌情扣分1分扣完为止;实现全覆盖得1分,监管对象有遗漏的,酌情扣分1分扣完为止)

7.定期召开会议。(2分,组织召开不少于4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有上级会议传达记录,每次0.2分,有工作安排布置落实情况,每次0.3分。最高不超过2分)

18.防雷装置(2分)。没有按照设置,扣1分;不按进行检测的,扣1分。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考核县委、县、县安委会(办公室)部署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第七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经有关单位审核后,提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报县有关会议审定。

二、减分项目:

16.明确安全生产职责。(1分,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按时报送经专题会议研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的,得1分。没有报送的不得分,明显不符合实际的,酌情扣分)

32个乡镇,开发区、示范区管委;

20.抽查1个企业(6分,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安全培训合格证扣0.5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扣1分;没有建立安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分;没有对动火、临时用电和受限空间等作业实行工作票制度扣1分,没有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扣2分;从业人员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或人身伤亡意外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扣0.5分,扣完为止)

2.被考核部门有缺项的,按下列公式计算考核单位实得分:实得分=考核得分÷(100-缺项分)×100。

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4分,按要求报审得0.2分,正式印发得0.1分,有数字化的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得0.2,建立台账得1.5分,按计划完成的得2分,没有完成计划的按比例扣分)

19.特种设备管理(4分)。未建立特种设备档案的,扣2分;有关特种设备不按进行检测的,发现1处,扣1分。

8.“两直”暗查暗访制度。(1分,以正式文件印发制度得0.2分,开展暗查暗访监督检查并建立月度台账,每提供一个月得0.2分。最高不超过1分)

各乡镇人民,开发区、示范区管委,县有关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

1.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包括职业卫生工作)方面受到省厅局级或市表彰的,有1例加1分;受到市局级或县表彰的,有1例加0.5分。

30.职业健康(3分) 安监局提供对各镇的考评情况。

1.乡镇(管委)在安全生产工作(包括职业卫生工作)方面受到省厅局级或市表彰的,有1例加1分;受到市局级或县表彰的,有1例加0.5分。

12.按要求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春季和汛期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6分,正式文件印发每项活动方案各0.2分,按照方案开展检查,有记录或台账各1.5分,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及总结各0.3分。没有实施方案的,该项不得分)

18.抽查1处建筑施工现场(2分,脚手架不合格扣0.5分;防高坠措施不到位扣0.5分;防机械措施不到位扣0.5分;起重机械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2.健全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包括:1.乡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3.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4.乡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乡镇重大源管理制度;6.乡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7.乡镇安全生产值守制度;8.乡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9.安全生产资料收集整理报送制度。(3分,正式文件印发制度得0.3分,工作制度每有1项得0.1分,每有1项制度执行证明材料得0.2)

(重点企事业单位)

12.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责任制度(2分)

9.安全管理制度(9分)。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源检测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等齐全,每缺少1项或没有执行记录,扣0.5分。

22.教育培训管理(4分)。未建立各类应培、持证上岗人员教育培训基本台帐的,不得分。有1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二、减分项目:

附件

5. 定期召开会议。(2分,组织召开不少于4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有上级会议传达记录,每次0.2分,有工作安排布置落实情况,每次0.3分。最高不超过2分)

14.建立健全暗查暗访工作制度。(1.5分,正式文件印发制度得0.1分,按照制度要求开展检查,有记录或台账得1分,按时报送统计报表,每季度至少一次,每次0.1分。没有制定制度的,该项不得分)

17.各乡镇对安监局、经信委、、教育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委、商务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文广新局、林业局、旅游局、气象局、执法局、民政局、粮食局、公局、供销社、海事处、农机局、水产局、交管大队、消防大队等28个县直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评价。(15分)

2. 推进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有1例加0.2分。

23.道交通(3分) 交管大队提供对各镇的考评情况。

第八条 本办法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年度集中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资料送检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工作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1.加减分均在总分中进行。

1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年初无计划、年终无总结各扣1分。

7.职业卫生管理(5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未设置(指定)机构(组织)、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扣1分;未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现状评价)的扣1分;未按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的扣1分;未按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扣1分;未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扣1分。

乡镇受到市、县安委会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包括职业卫生工作),或被市、县实施安全生产“约谈”的,1次扣0.5分。

13.工矿商贸企业岗位日查、车间周查、作业区域巡查等方式开展日常化的隐患排查(9分)。每缺少1类,扣3分;未建立隐患登记(整改、销案)台帐,扣2分;有台帐,但体现不出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扣1分。

2.落实安全生产“五覆盖”。 (2分,主要领导担任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负责人1分;所有班子签定“一岗双责”责任书0.5分;按照“三个必须” 以正式文件明确条块安全生产责任人0.5分)

25.消防(3分) 消防大队提供对各镇的考评情况。

21.矿山(3分) 安监局提供对各镇的考评情况。

2.有市命名的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或市命名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单位有1例加0.2分。

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4分,按要求报审得0.2分,正式印发得0.1分,有数字化的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得0.2,建立台账得1.5分,按计划完成的得2分,没有完成计划的按比例扣分)

7.应急管理。(2分,制定有应急救援预案得0.5分,有演练记录资料得1.5分)

该项采取倒扣分考核。年度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或职业病病例的,不扣分;每发生1起亡人事故的,扣30分;每发生1起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各类事故,扣10分;每发生1例职业病的,扣5分;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急性工业中毒事故的,扣5分。最高扣30分,由县安委办考评。

霍邱县人民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印发

8.按照“一企一档”要求,辖区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全部建有档案,收集企业的资料齐全且在有效期内(2.5分,每有1家规范档案得0.5分,内容不全的,酌情扣分,最高不超过2.5分,没有的,不得分)

三、其他: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5年县对各乡镇人民(开发区、示范区管委)、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单位、重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基础工作主要考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责任制落实、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监管等。

一、乡镇类(34个):

(县直部门)

29.学校(3分) 教育局提供对各镇的考评情况。

26.建筑施工(3分) 住建局提供对各镇的考评情况。

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9.配合县有关部门搞好企业主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工作。(1分,有1次得0.5分,最高不超过1分,没有的,不得分)

1.安全生产责任制(3分)。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体现领导班子 “一岗双责”或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重要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的,有1处,扣0.5分。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

11.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1分,正式文件印发活动实施方案得0.2分,按照方案开展相关活动,有佐证开展活动的宣传材料得0.5分,按时报送总结得0.3分。没有实施方案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

该项采取倒扣分考核。除道交通外,年度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不扣分;辖区每发生1起负有监管责任的生产安全事故,扣10分;最高扣30分。年度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由县安委办考评。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目标分为基础工作目标、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控制考核指标。

合计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加分项目所涉及的内容须是2015年度事项或文号为2015年度。

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十五个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县给予表彰,给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各2000元励。在安全生产合格单位中评选十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县给予表彰,并每人给予2000元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安全生产目标分解(2分)。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为依据),每缺1个职能部门或车间、工段的,扣1分。无考核结果和考核记录的不得分。

15.职业病危害告知(2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未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高毒物品告知卡,未在作业岗位醒目公布操作规程的,发现1处扣1分。

60-70分的基本合格单位在乡镇类或安全监管部门类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为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单位;符合《霍邱县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办法》(霍政办〔2013〕21号)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霍邱县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单位名单

13. 按要求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春季和汛期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6分,正式文件印发每项活动方案各0.2分,按照方案开展检查,有记录或台账各1.5分,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及总结各0.3分。没有实施方案的,该项不得分)

15.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1.5分,正式文件印发实施方案得0.2分,有信息采集、告知和公布得1分,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全年不少3次,每次0.1分。没有进行信息公布的,该项不得分;没有该项信息的,实行“零”公示。最高不超过1.5分)

28.电力(3分) 经信委提供对各镇的考评情况。

(乡镇,开发区、示范区管委)

9. 向县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方面信息不少于12条(3分,以县安委办网站刊登为准,由县安委办统计,每条0.25分。最高不超过3分);完成上级安排的知识竞赛、宣传品征订等宣传工作(1分,以县安委办通报为准,由县安委办统计)

控制考核指标主要考核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职业病防治效果等。

第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1分)。无发放记录的,不得分。

15. 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1分,正式文件印发活动实施方案得0.2分,按照方案开展相关活动,有佐证开展活动的宣传材料得0.5分,按时报送总结得0.3分。没有实施方案的,该项不得分)

三、重点企事业单位(31个):

19.抽查1处人员密集场所或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2分,疏散通道少于2个或不畅通扣1分;消防设施、标识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霍邱县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合计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加分项目所涉及的内容须是2015年度事项或文号为2015年度。

2.对县安委办交办工作没有落实的,1次扣0.3分

2.被考核乡镇有缺项的,按下列公式计算考核单位实得分:实得分=考核得分÷(100-缺项分)×100。

金安矿业、开发矿业、张庄矿业、兴达矿业、金日盛矿业、李营子矿业、安徽神虹变压器有限公司、县自来水公司、霍邱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安徽荣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安徽临水酒业有限公司、安徽新中天水泥有限公司、安徽世华化工有限公司、安徽星鑫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霍邱蓝博旺液压件有限公司、安徽沃巴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霍邱县金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县供电公司、县一院、县二院、县中医院、县师范学校、县一中、县二中、中石化霍邱分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县烟草公司、县盐业公司。

10.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3分,正式文件印发实施方案得0.3分,有信息采集、告知和公布,每项得0.4分,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全年不少3次,每次0.5分。没有进行信息公布的,该项不得分;没有该项信息的,实行“零”公示。最高不超过3分)

16.安全防护装置(2分)。在用设备、生产经营设施存在带病运行或无有效安全防护装置或虽有但不使用,发现1处扣1分。

23.应急管理(4分)。未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2分;应急预案未备案的,扣1分;未按应急预案设定要求进行演练的扣1分(以演练有关材料为准)。

二、安委会单位(28个):

霍邱县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1.设立乡镇安监站。做到“十有”:有人员(专兼职不少于2人);有规范的工作职责;有完善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门口有醒目的安监站牌匾;有必要的工作设施(电脑、打印机、现场取证设备、印章等);有专项工作经费;有完善的基本工作制度;有较齐备的工作台账;有村、居安全生产网络;有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1.2分,有设立安监站正式文件得0.2分,“十有”每有1项得0.1分)

20.作业管理(4分)。有登高、动火、带电、爆破等作业,但不能提供管理记录的,发现1项扣1分。

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3分,与下属单位或所主管、监管的企业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全覆盖得2分,没有全覆盖的,酌情扣分,没有签订不得分;有考核和惩结果得1分)。

22.危化品、烟花爆竹(3分) 安监局提供对各镇的考评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2分,安全生产“五覆盖”乡镇落实得0.5分,督促辖区行政村落实得0.5分,行政村没有全覆盖的,按比例扣分;督促企业落实“五落实五到位”,每完成1家企业得0.2分,最高不超过1分)

第六条 考核采取评分制,标准分为100分。对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采取逐项扣分办法,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乡镇类或安全监管部门类考核排名前6名、重点企事业类考核排名前3名,且没有其他被“一票否决”情形的单位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70分(不含70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合格单位;60-70分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合格单位;60分(含60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工作不合格单位。

13.按照要求开展春季、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查自纠等专项整治(2分)。

27.特种设备(3分) 市场监管局提供对各镇的考评情况。

6. 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6分,提供主要领导和不少于2名班子带队检查检查记录和图片资料及台账,每人提供不少于5个月的,每月次检查不少于3个单位,每有1个月得0.4分,没有提供主要领导的,本项不得分。最高不超过6分)

17.按照要求推进本辖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4分,以企业提交自评报告为标准,每完成1家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没有开展的,不得分)

13.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含农民建房)、道和水通、校园安全、燃气、电力、消防、旅游、水利、农机、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5分,至少提供5个行业领域,每有1项正式文件印发的方案得0.2分,按照方案开展活动,有记录或台账得0.5分,收到实效且有数字化的总结得0.3分;未取得实效的,酌情扣分。最高不超过5分)

10.向县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方面信息不少于12条(3分,以县安委办网站刊登为准,由县安委办统计,每条0.25分,最高不超过3分);完成上级安排的知识竞赛、宣传品征订等宣传工作(1分,以县安委办通报为准,由县安委办统计)。

1.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监管人员。(1分,以正式文件为准)

附件:霍邱县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单位名单

11. 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闭合管理,按照“五到位”的要求整治隐患,建立健全台账。(12分,按月检查,每少1个月扣1分,台账内容不齐全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指,定期不定期排查隐患,有检查记录、有整改通知、有企业整改方案、有复查意见等全过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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