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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者网用户账号、内容生态与公众举报管理制度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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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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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者网用户账号、内容生态与公众举报管理制度

  1.1 观察者网下称「本网站」)用户系统(下称「系统」)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上海观察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

  1.2 用户在使用本网站的服务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及所有网站规则后方可成为用户,一旦用户注册成功,则用户与本网站之间自动形成协议关系,用户应当受本协议及所有新闻评论管理规定(附件1)的约束。用户在使用特殊的服务或产品时,应当同意接受相关协议后方能使用。未同意本协议内容的用户,无法在系统发布任何内容,仅能使用浏览功能。

  1.3 本协议、网站规则可由本网站随时更新,用户在使用观察者网用户系统时应当及时关注,用户同意本网站不承担通知义务。本网站的通知、公告、声明或类似内容是本协议及网站规则的一部分。

  2.1 本系统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本网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发帖、评论留言、发送表情图片等。

  2.3 本网站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2.4 网站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期间、涉及党和国家重要事件与重要相关内容,网站有权无条件的关闭或暂停用户系统全部或部分的网络服务。

  2.5 网站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与《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观察者网将对用户发布的所有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准予前台显示。

  观察者网实名制认定及使用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目前认定方法为:以实名制手机号注册或绑定账号即可视为实名制注册用户。

  成为观察者网实名制认证用户即获得本网站用户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未经实名制认证用户仅享有本网站规定的部分权限。

  (1)使用本系统注册的用户,只能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下划线及它们的组合,禁止使用空格、各种符号和特殊字符,且最多不超过20个字符(10个汉字)注册,否则将不予注册。

  (2)使用第三方合作网站登录的用户,只能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下划线及它们的组合,禁止使用空格、各种符号和特殊字符,且最多不超过20个字符(10个汉字)注册,本网站有权只截取前20个字符(10个汉字)予以显示用户帐号,否则将不予注册。

  3.4 如发现用户帐号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的,本网站保留取消其用户资格的权利,相应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

  3.5 如发现用户的头像、简介、心情等个人信息中包含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本网站保留取消其用户资格的权利。

  3.6 对冒充冒用关联党和国家机构、社会团体与社会名人的账号,本网站将停止该账号用户的使用权。

  3.8 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帐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本网站。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非法使用,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9 用户有权进行注销账号。(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或与管理员账户@观网APP()反馈 进行私信联系,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三十天内回复。)

  4.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全国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4.2 用户对其自行发表、上传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用户必须遵守《观察者网论坛社区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试行)》,不得在本网站任何页面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本网站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用户:

  4.3 用户承诺对其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网站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用户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本网站被第三人索赔的,用户应全额补偿本网站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

  4.4当第三方认为用户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网站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网站发送权利通知书时,用户同意本网站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用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本网站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4.5 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本网站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发布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5.1 本网站有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网站的非公开内容。您充分知晓,以下情形中,我们收集、保留、使用或移交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0)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与/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与/或服务的故障;

  (12)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5.2 本网站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网站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本网站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5.2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网站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6.1 用户发表并将其上传到本网站的任何内容,本网站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复制、发行、展览、改编、汇编、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和再创作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权利。

  6.2本网站所有发布的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与本网站无关,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网站用户系统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本人承担,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本网站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全部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7.3 本网站不保证为方便用户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网站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网站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缺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5 对于本网站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本网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6 本网站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本网站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8.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为了维护开放、友善、理性的社区氛围,本网站将根据《观察者网用户协议》和本规范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社区的内容进行管理。网站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一、宣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生动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

  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

  第二条 网站可能采取删除违规内容、断开违规内容链接、暂停或终止违规用户帐号功能等方式,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4)歪曲、、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7)歧视: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1)重复发布相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问及其补充说明,话题及其描述,回答,评论,收藏夹及其补充说明,文章,私信);

  (1)为“有偿删帖”等网络“黑公关”进行宣介推广的信息。包括:“招募水军”“删除差评”“负面消除”“负面优化”“有偿删帖”等涉网络“黑公关”业务宣介推广信息;

  (6)通过人工或机器手段参与批量转发文章、诋毁攻击个人与企业或进行恶意炒作营销、数据流量造假的“水军”账号;

  心平气和的讨论问题才能产生更多有价值的内容,通过冷言冷语来蓄意引起争端的内容可能会引发更多非良性讨论。上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发现违规行为。用户可以使用该条评论下方「举报」功能对涉嫌违规的行为和用户进行举报。违规的信息由本网站站方根据本规定直接处理。

  二、如果某位用户发布的内容属于第一条下属五类情形,帐号将会被警告、短期禁言(1天、3天、7天、一个月)、长期封禁或注销停用。

  有多条违规内容被删除,该帐号将被禁言3天、7天或一个月,严重违规者将视情节严重对帐号进行封禁。

  •如果一名用户因内容被删除,帐号被禁言过,再次发布的内容被删除时禁言天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三、本网站会将长期或多次违规的用户列入用户黑名单,对其所有发布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或限制其使用网站提供的部分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举报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与本网站《观察者网用户协议》、《观察者网论坛社区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网站制度,制定本规范。

  (四)歪曲、、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7)歧视: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1)重复发布相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问及其补充说明,话题及其描述,回答,评论,收藏夹及其补充说明,文章,私信);

  (1)为“有偿删帖”等网络“黑公关”进行宣介推广的信息。包括:“招募水军”“删除差评”“负面消除”“负面优化”“有偿删帖”等涉网络“黑公关”业务宣介推广信息;

  (6)通过人工或机器手段参与批量转发文章、诋毁攻击个人与企业或进行恶意炒作营销、数据流量造假的“水军”账号;

  心平气和的讨论问题才能产生更多有价值的内容,通过冷言冷语来蓄意引起争端的内容可能会引发更多非良性讨论。上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违规行为界定:1、违反法律法规:发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七条底线」、「九不准」管理规定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用户可以使用该条评论/私信下方「举报」按键(APP端长按被举报内容,有弹窗提示)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举报。违规的信息由本网站站方根据本规定直接处理;2、新闻内容、用户账号与其他信息举报,通过首页的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链接向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联系官方微信/微博、举报电话、举报联系邮箱五类进行举报。

  1、用户发布信息举报处理流程举报将由本网站用户管理部门在接收到举报信息后会在24小时内进行举报信息的处理,研判被举报信息是否有效,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有效举报信息按情节给予违规账号先关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警告、短期禁言、永久封禁、注销账号或转报有关部门等处理);

  (1)如果某位用户发布的内容属于第一条下属五类情形,帐号将会被警告、短期禁言(1天、3天、7天、一个月)、长期封禁或注销停用;

  有多条违规内容被删除,该帐号将被禁言3天、7天或一个月,严重违规者将视情节严重对帐号进行封禁。

  (3)如果一名用户因内容被删除,帐号被禁言过,再次发布的内容被删除时禁言天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4)如果一名用户3个月内因内容删除,被禁言过2次,再次发布了违规内容,帐号会被长期封禁停用;

  举报将由本网站用户管理部门在接收到举报信息后会在24小时内进行举报信息的处理,由当班的新闻主编(正副)研判被举报信息是否有效。

  本网站定期将举报记录上报至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对恶意、滥用举报功能的用户我们将进行黑名单管理,包括不限于屏蔽邮件、拦截电话或取消用户举报按键。

  为切实保护观察者网用户隐私权,优化用户体验,观察者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保护个人信息及隐私权声明》(下称「本声明」)。本声明将详细说明观察者网在获取、管理及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方面的政策及措施。本声明适用于观察者网向您提供的所有服务,无论您是通过计算机设备、移动终端或其他设备获得的观察者网服务。

  您已知悉且同意,在您注册观察者网帐号或使用观察者网提供的服务时,观察者网将记录您提供的相关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生日、性别、住址、个人电话号码、电子邮箱、IP地址等)、个人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驾驶证等)、个人常用设备信息、个人上网记录、个人常用设备信息、个人位置信息等,上述个人信息是您获得观察者网提供服务的基础。同时,基于优化用户体验之目的,观察者网会获取与提升网站服务有关的其他信息以便优化我们的服务。

  针对以上权利,本网站为您提供相关服务,您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或与管理员账户@观网APP反馈 进行私信联系,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三十天内回复。

  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或产品,观察者网会在下述情形使用您的个人信息: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外,您已知悉并同意: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观察者网可能会将您非隐私的个人信息用于市场营销,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观察者网平台中向您展示或提供广告和促销资料,向您通告或推荐观察者网的服务或产品信息,以及其他此类根据您使用观察者网服务或产品的情况所认为您可能会感兴趣的信息。其中也包括您在采取授权等某动作时选择分享的信息,例如当您新增朋友、在动态中新增地标、使用观察者网的联络人汇入工具等。

  10、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与/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与/或服务的故障;

  12、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观察者网具有全面的技术保护措施和安全维护机制来保证用户信息的内容,但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因用户自己个人原因,导致用户信息破坏、泄密并受到损失的,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观察者网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护其获得的用户个人信息。为防止用户个人信息在意外的、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非法访问、复制、修改、传送、遗失、破坏、处理或使用,观察者网已经并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1、以适当的方式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处理;

  尽管已经采取了上述合理有效措施,并已经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标准,但观察者网仍然无法保证您的个人信息通过不安全途径进行交流时的安全性。因此,用户个人应采取积极措施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如:定期修改帐号密码,不将自己的帐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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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察者网有权随时修改《保护个人信息及隐私权声明》的任何条款,一旦《个人信息保护声明》的内容发生变动,观察者网将会直接在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保护个人信息及隐私权声明》,该公布行为视为观察者网已经通知您修改内容。观察者网也可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如果您不同意观察者网对本《保护个人信息及隐私权声明》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观察者网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观察者网服务,则视为您接受观察者网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注:本声明自2017年9月30日第一次修改后即日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生效。2019年7月12日第二次修改,添加第八条手机客户端目前调取权限说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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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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