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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叙事视角下“媒体融合”的3大类型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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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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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叙事视角下“媒体融合”的3大类型

  从广义来讲,以数字技术为基础,具备超文本、交互性等显著特征的叙事方式,就是数字叙事。技术发展催生数字叙事,与此同时,数字叙事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媒介的发展趋势,从内容方面推动媒体融合。

  媒体融合就是将不同的媒介形式融通整合,在信息采集、分析、传播的过程中,媒介之间可以自由参与,并将信息迅速编辑成适合该媒介的呈现形式,发挥其最大的优势来传播信息。

  信息具有可传递、可复制、可加工、可共享的特征,数字叙事语境下信息产品的这些特征表现得更为突出。

  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为信息产品的共享与融合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而数字叙事影响下的信息产品使媒介之间的边界不断消融。在数字叙事语境下,媒体融合大致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不断成熟,媒介应用范围将更加宽泛。视频网站近年来的迅猛发展已经迅速占领市场,并对传统的广播电视媒介造成极大的威胁。

  数字叙事在传统媒介和互联网的融合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论是新闻、文学、动画、广播、影视都离不开“故事”这个内容,故事贯穿信息产品的始终。

  传统叙事由文本、图画、动画、影视等具化的载体得以呈现,互联网则将这些叙事方式融通,形成信息时代独有的叙事形式,即数字叙事。

  人物特征、主干情节在新的媒介中得到新的诠释,消费者由熟悉的人物和故事体验新鲜的虚拟世界,增强娱乐的感知和参与模式。

  随着媒体融合的不断深化,一些新的数字叙事媒介形态也相继出现,例如超文本小说、有声读物、网络剧等,都是数字叙事环境下衍生出的新兴媒体融合产物。

  “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

  近年来,我国三网融合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各种移动终端层出不穷,并以迅猛的势头占领了传媒产业市场。

  移动终端的优势在于可以第一时间实现信息接收和信息互动,信息交流及时、迅速、波及范围广等特点成为信息产品业务拓展的助推力。

  包括《愤怒的小鸟》在内的许多移动端游戏,在获得普遍关注后,还出现了动画片和舞台剧等传播形式,数字叙事的表征形象和模拟模式被应用到各个媒介平台,故事的广泛应用有效促进了媒介的互通。

  而著名的数字互动叙事案例电影《黑镜》更是受到了移动社交平台的启发,创造了一种用交互技术决定电影走向的新电影类型,这也是数字叙事在推动大荧幕与移动媒体融合的重要实践。

  在政府引导、市场需求推动的双重作用下,出版传媒企业抱团成立集团是面临经济、技术等多方面冲击的主要出路。

  一时间,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出版集团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涌现,这也为媒体融合运作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随着新媒体的出现,各大传媒企业也逐步向“全媒体”方向迈进。以互联网为传播手段,各大传媒集团纷纷组建相关的独立网站、手机终端、数字出版平台等,全力推进跨媒体的全媒体组织融合。

  与此同时,集团与集团之间的合作也成为新的趋势,“强强联手”更是媒体融合的新热点。数字叙事在传统媒介之间起到了牵线的作用,使得优质的内容资源能够得到更加广泛的传播。

  新媒体时代,内容产品和媒体平台多种多样,叙事方式和表达手段更加多元,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表达方式多重组合,给消费者以全方位的用户体验。

  从用户体验角度来讲,数字叙事让更多的媒体参与到新闻事件的传播过程中,增强了用户的多方位感官体验。从传媒企业角度来讲,数字叙事使得内容资源更加普适,可以多平台、立体化展现。

  传统叙事作品使用户在体验时处于相对独立和被动的地位,即只能单一体验一种媒介产品,且无法即时与创作者进行沟通。

  如今,网络的实时互动和多媒体综合运用,使用户在感官上得到立体化的体验。用户在观看视频的同时,可以采用实时评论的方式进行交流;在玩电子游戏的同时,可以同时阅读短小的对话和故事情节;在阅读网络文学的同时,可以同时收听同名广播剧或者浏览同名漫画。

  故事贯穿了数字叙事时代的媒介平台,加之全方位运用多媒体技术以增强观感,商品的潜在价值和娱乐效应发挥到最大值。

  传媒企业拥有强大的内容资源,数字时代为这些内容资源—— “故事”的应用提供了更加宽广的舞台。

  以《盗墓笔记》为例,该系列丛书堪称中国出版界的传奇,自出版以来,一直占据各大文学网站、畅销书排行榜榜首,受到广大读者的热烈追捧。

  与此同时,《盗墓笔记》的改编权陆续被出售,根据同名小说改编的网络剧、电影、网页游戏、、有声读物等也逐步出现在粉丝们的视野中,并获得大量的关注和支持。在中国,这样全方位发展的文化产品并不多见,这代表了文化产品向融合发展的趋势。

  《盗墓笔记》在改编的过程当中,呈现出特有的强适应性,人物、情节、道具都有非常显著的个性与特点,故事在不同媒介中展现出不一样的风貌,是数字叙事促进媒体融合的典型案例。

  此外,在传统的文学理论中,叙事主体和作者是严格区分的。但是在新媒体叙事中,随着自媒体、社交平台等新兴信息集散群组的出现, “声音”的叙事主体与传播者之间的角色不再区隔。

  这样的变化导致叙事主体不仅是站在文化发展前沿的专家学者和精英分子,更多的社会阶层参与到大众传媒的创作和传播的活动当中。这使得数字叙事的文本呈现平民化、个性化、多样化的叙事特点,更有利于适应各种媒介的改编和呈现。

  一年一度的网络流行语评选,就是对新媒体语言的总结和盘点。总的来说,数字时代文本所运用的语言虽然还是传统的主流语言,但由于深受微博、微信、QQ等社交平台中流行语的影响,产生了许多极具新媒体特色的语言类型。

  网络流行语简单、易懂、感染力强,为数字叙事文本的流行铺垫了基础。同样的内容素材,经过流行语的改编和渲染,可以在不同的媒介平台上收到不同的效果。

  新的表达方式在带动媒体融合的同时,也在不断助力产业推出各种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尤其是在数字叙事内核的带动下,文化产业丰富了呈现方式,也拓展了产业边界。

  在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还需意识到产业治理也会带来很多新问题。尤其是媒体融合过程中,许多针对新产生业态的管理工作变得十分困难,既没有完备的法律法规来规制,也没有成熟的产业规则来引领。

  因此,在产业发展的同时,如何推动产业向着更健康、更繁荣的方向不断迈进,是我们需要面对的重要议题。

  数字叙事的最大特点是能够更多地挖掘符号价值,并为文字、形象、故事,甚至是符号赋予新的价值和意义,这在具体内容呈现上表现为碎片化内容。因此,如何围绕碎片化内容进行治理将成为媒体融合规制的核心要素。

  数字叙事的应用体现在方方面面,而这种碎片化、即时性的应用使得很多侵权现象难以发现,保护边界也难以界定,这为未来针对此类现象的维权和立法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

  本文来自《网络传播》杂志2020年1月刊,原标题为《从数字叙事视角看媒体融合发展》,作者单位为电子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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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媒体融合的五种类型
  •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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