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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研究》2019年第1期法学要目 法宝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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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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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研究》2019年第1期法学要目 法宝期刊

  内容提要:“一带一路”倡议将铁路作为连接欧亚相关经济走廊的基本手段。亚欧铁路基础设施在“硬件”联通上已经居于世界前列,配套“软件”仍处于落后水平。《国际货约》和《国际货协》是调整亚欧跨国铁路运输活动最为重要的两个公约,其规则适用的冲突阻碍了亚欧铁路运输及经贸往来的发展,抑制了亚欧两洲实现进一步的互联互通,与“一带一路”构想下“道路联通”和“贸易畅通”的主旨相悖。我国应参与亚欧统一铁路立法,实现国内铁路运输规则与国际公约的合理对接。

  内容提要:非ICSID仲裁中的临时措施受国内法约束,而ICSID仲裁中的临时措施不适用于国内法。国际投资仲裁实践形成了仲裁庭发布措施的若干条件。ICSID仲裁中的临时措施原则上排除国内法院的介入,在非ICSID仲裁中国内法院能否协助发布或执行临时措施取决于法院地法。东道国主权地位对国际投资仲裁临时措施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关于国际投资仲裁中的临时措施我国应当采取多方面的对策。

  内容提要:第三方出资者与仲裁裁决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可能导致仲裁员的利益发生冲突,而资助协议中的保密条款又很容易使这种利益冲突被隐瞒而有损仲裁程序的正当性。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套强制性的披露制度,要求被资助者必须主动披露存在第三方资助的事实和出资者的姓名或名称;关于资助协议的披露与否则应按举证标准判断,只有当特定性、相关性和实质性都满足时才能作出披露的指示。通常,履行披露义务的主体是受资助者和仲裁员,但当受资助者没有披露时,知情的代理律师也应根据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向其他各方当事人和仲裁庭作出补充披露。

  《国际商务研究》创刊于1980年,是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主办的学术理论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迄今已出版200多期;主要刊载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的国际经济学、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学术论文,在学术研究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和较大的影响力,目前入选全国中文(贸易经济类)核心期刊目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曾获得“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和“上海市最佳学报”等20多项荣誉。现主要开设有国际经贸、自贸区研究、服务贸易、国际经济法、经贸案例评析、国际金融、国际投资、国际工商管理等栏目,其中,“经贸案例评析”曾获评全国高校社科学报“特色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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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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