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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六大弊病待根除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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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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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六大弊病待根除

  据介绍,此次调查,市消协向市民发放调查问卷4000份,走访了20家保险公司。调查结果表明,85.4%的消费者对我市保险行业总体基本满意,84.2%的消费者对保险行业服务基本满意,15.8%的消费者对保险服务不满意。

  目前,我市有21家保险公司(一家正筹建),从事保险业务人员约2万人。调查显示,有58.5%的消费者反映,保险业务员有虚假宣传现象。

  多数保险公司在卖出保险后给业务员提留一定劳务费。有的业务员为了拿到更多劳务费,往往把保险产品的好处说得天花乱坠,回避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诱导消费者投保。消费者一旦购买保险,则服务迅速降温。

  某保险公司开推介会时称,某险种是定活存折,能保值、增值。不少消费者在拿到合同后才发现,该保险为终身险,缴费期限60余年。消费者要求退保,该公司却要收取大笔初始费。市消协介入后,该公司才承认宣传违规,并退还了全额保费和利息。

  调查表明:对于保险条款及附加条款内容,46.9%的消费者不清楚,9.8%的消费者理赔时才被告知。签订保单有10天犹豫期,50.5%的消费者竟然不知道,13.9%的消费者表示业务员从未介绍过。

  消费者知情难,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有的保险公司培训时,诱导业务员隐瞒部分条款内容;二是消费者买保险前,业务员不主动提供保险具体条款;三是保险合同较为专业,普通消费者难以理解掌握。

  有25.1%的消费者认为保险合同存在不合理格式条款。比如,受损车辆修理须到指定的维修点;投保的消费者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治疗;对参保的病种、治疗方法进行划分限制以及设置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只规定了消费者的责任,而对保险公司的责任却避而不谈。

  一位消费者经介绍购买了某险种,办理手续时,才被告知须附带购买附加险,否则不能办理。市消协认为,这些不合理格式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22.5%的消费者认为保险公司理赔及时,16.2%的消费者认为不及时。与过去相比,“投保容易理赔难”情况有所改善,但与投保人的要求还有差距:高保低赔、理赔时手续繁琐、涉及部门多、调查取证时间长等,容易造成理赔不及时或拖延理赔。

  理赔难的原因主要有:在理赔举证中,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往往因举证不全,导致纠纷不能妥善处理;有的消费者隐瞒身体真实健康状况,带病投保,出险后调查时间长、理赔不及时;有的保险公司不按所签订的保险条款退保,而是新旧理赔标准套用,减少理赔费用,收取过高的退保手续费。

  为承揽保险业务,我市保险公司大多在银行等部门设立了点。由于各点分散、管理难度大,个别人员有诱导消费者投保现象。

  张女士到某银行存款时,一保险员“热情”地称某种存款不但可以免缴利息税,还可以获赠一份保险,非常划算,并代其办理。张女士取存款单时才发现自己拿到的是保单。张女士要求退保,却被告知,需扣除劳务费。后在市消协的干预下,此事才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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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商业保险的弊端
  •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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