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商业  评论

拍丈母娘马屁,女婿买房时一个“慷慨”,330万房产离婚只能拿3万

  • 来源:互联网
  • |
  • 2021-03-25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全文共1124字,阅读大约需要3分

一审:仅享1%权益严重不符丈夫贡献度

一审法院认为:

这套房屋的房款由100余万元首付款和70余万元贷款组成,在小丽母亲出资占一半多比例情况下,阿强仅分割房屋1%,与其对房屋贡献严重不符,有失公允,遂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基础,综合考虑小丽、阿强对房屋的贡献,照顾女方原则等因素, 判令这套房屋归小丽所有。在扣除目前剩余贷款后, 小丽支付阿强房屋折价款共计50万元。小丽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不应违背产权登记时自愿达成的共同协议

最终,上海一中院判决小丽和阿强离婚,房屋归小丽所有。在扣除目前剩余贷款后,改判小丽支付阿强房屋折价款2.8万余元,剩余贷款由小丽归还。

网友评论

喜欢就分享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