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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中的三类产业化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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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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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中的三类产业化乡村

  青年学者、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夏柱智所著的《亦城亦乡: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村突围》,探讨了城市化背景下,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乡村治理、农业经营以及农村社会形态、传统文化、进城农民工返乡等影响着农村转型的重要因素。正如书作者所说,中国社会结构呈现出城乡互构、亦城亦乡的特征——就此的解析,很大程度上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研判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色、方向。

  自然,中国地域辽阔,东部、中部、西部的乡村的面貌、发展水平都不一致。进一步细分,同样如此。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农村地区,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来的发展,乡村已经不仅仅是简单意义上的农业生产、农民定居的社会单元,而是具有了相当程度的产业化基础。

  但东部沿海地区的工业化乡村,仍然根据社会结构的特征划分出不同类型。书作者认为,苏南为代表的部分地区,以集体乡镇企业为基础的乡村,农民以就业方式参与工业化,这意味着集体可以为之提供就业和基本保障,形成强国家、强集体的整体性集体主义观念。而在珠三角为代表的另外一部分地区,乡村以外来企业为基础实现工业化,农民个人和集体以土地权利参与工业化,集体的功能是为农民(股民)提供土地分红,这种情况下,会形成强集体、弱国家的个体性集体主义观念。

  两种不同观念,虽然都名为“集体主义”,却决定了地方政府在乡村以及城市郊区开发中呈现出的动员能力的差异。在苏南地区,国家政策、地方政府的决策能够比较清晰地贯彻,区域工业化的路径调整难度较小。正如书作者所分析指出的那样,地方政府的政策很容易破除村庄工业化,也容易调节村之间的利益。村集体自身的利益空间很有限,很多情况下要保障村级运转,需要由地方政府在财政再分配中采取补差的方式予以兜底。

  而在珠三角等地区,国家层面、地方层面与基层、村社以及村民个体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路向分歧,这“本质上是一种建立在集体资源共有基础上的‘个体主义’,深刻地影响了当地农村社会结构的面貌”。书作者指出,工厂越多,集体土地非农化建设规模越大,村集体和村民的主要收益都来源于土地租金。村民成为非常典型的土地食利者阶层。也正因为此,珠三角许多发达乡村的农民就没有动力像苏南、浙江农村中的创业者那样兴办企业。

  珠三角等地区的发达乡村,村集体一方面是所谓的“小政府”,主要承担配合治安管理,以及招商引资,另一方面则是“大公司”,运作地产项目与其他项目。地方政府通常很难做到将珠三角以村为主的分散工业化转型为大型工业园区。这也使得分散工业化体系在无法满足较高技术和供应链需求的企业时,不可避免会流失后者。

  苏南和珠三角的两种产业化乡村模式,从运作效率的视角来看,前者无疑更具优势。但后者因为地方政府在产业项目的运作中参与更少,国资介入程度更轻,当地的村民、村集体与外资和民资的实业投资者、经营者形成了一个相对微妙的平衡,事实性地共担市场风险,相较而言更不容易引发地方性的产业风险。从模式的复制性来看,苏南模式因政府主导的优先性,更容易被其他地区所接纳,却因此更可能出现城市周边、新建工业区相关乡村地区在开发中,地产和工业化开发收益主要流向地方投融资平台以及地产企业,变相意义上的“失地农民”所得甚微,城市后续发展也不得不承受很高的福利给付成本。

  《亦城亦乡: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村突围》书中也注意到了浙江的农村工业化路径和苏南、珠三角都存在区别。浙江农民以经商意识强而著称,因而浙江的乡村在工业化中走的是“企业家主导型”道路。书作者考察了浙江部分乡村的集镇和工业园区建设。当地的部分乡村而今已经形成了具有全国甚至全球竞争力的专业化特色产业(或配套产业),核心特征在于部分企业周边形成配套的大量中小企业小作坊,形成极高水平、成本可控的协作供应链。但这样的分散工业也确实存在诸如环境污染、耗能突出等特点——问题在于,如果一刀切地加以整治甚至关停,必然将极大地削弱相关优势产业的竞争力,对就业也会造成突出影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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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三类产业是什么
  •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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