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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贷款利率“换锚”LPR 房贷利率有什么变化?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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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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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8月以来,央行开始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并引导银行逐渐以LPR作为各类贷款的定价参考。

  对于普通人而言,生活中最大额的贷款一般是房贷。由于房贷多是浮动利率贷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基准利率加/减几个点”或者“基准利率打几折”,每月生成新报价的LPR的引入,使得房贷利率也有了相应的变化。

  前一阵,央行对存量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进行了定价基准的调整,这不仅影响到大量的企业贷款,也影响着无数背着房贷的人。我们的房贷利率会如何改变?今天,小编带您算算这笔账。

  央行规定,存量的房贷将于今年3月1日起,逐步将定价基准转换到LPR。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

  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也就是说,今年,您的贷款利率数值不变,但定价基准变了,从明年开始,房贷利率就要随LPR产生相应的变动。

  假如您有一笔期限20年、还剩8年的房贷,原来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在,这笔房贷的执行利率为4.9%×(1+10%)=5.39%。如果您和银行在今年3月30日约定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按照央行的要求,您的贷款利率的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也就是现在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20日5年期以上LPR(4.8%)的差值。

  在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这笔房贷的执行利率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如果当时签订合同的利率是打折的,也要按照实际利率水平算出和LPR的差值,进行加点。例如,假设以前房贷为基准利率上打七折,即房贷利率为3.43%。2020年,购房者房贷利率仍为3.43%,加点幅度应为负的1.37个百分点(3.43%-4.8%=-1.37%),也就是说,未来房贷利率计算公式变为LPR-1.37%。

  另外,您也可以选择将房贷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选择后您的房贷利率不会有任何变化。

  预计再过一段时间,您就将接到银行的电话,通知您选择贷款利率。在此之前,建议您多了解贷款市场的行情和变动趋势,理性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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