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新税制实施后 首次年度汇算3月开始
需要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2019年度综合所得需要申请退税,或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具体如右:
多预缴了个税,需要退税的纳税人
例如:
●综合所得全年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是预缴了个税的;
●单位预扣个税时,忘记填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
●自由撰稿人的稿酬作为收入来源,但预缴税款没有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每年)和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
●出去讲课的老师,预缴税率大于全年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
少预缴了个税,应当补税的纳税人
例如:
●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重复扣除了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的;
●有多项收入,不仅有工资薪金,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收入后年适用税率高于预缴率的。
这些收入
需要年度汇算
●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
●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
这些收入
不需要年度汇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个税新税制实施后的首个个税年度汇算3月开始。厦门税务部门昨日提醒纳税人提前做好“两核对一填报”。
工资等四类所得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据税务人员介绍,目前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4类所得,属于并入综合所得,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仍按规定进行分类计税,不需要年度汇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2019年度综合所得需要申请退税,或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据了解,厦门税务部门将通过“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个人所得税专栏”发布最新个税汇算有关通知和政策,建议纳税人及时关注,随时了解个人所得税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的最新消息和操作指引。
建议汇算前
完成“两核对一填报”
厦门市税务局个税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建议纳税人提早完成“两核对一填报”,确保足额享受个税红利,实现便捷办税。
所谓“两核对”,一是核对收入纳税明细,有疑点及时申诉。据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App已上线“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纳税人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常用业务”中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查询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纳税明细,了解本人年度综合所得收入及纳税情况。如果纳税人对其列明的收入情况,认为不属实或者有疑点的,可以对疑点申报记录发起申诉。
二是核对2019年度专扣信息。纳税人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常用业务”中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年份”(“2019年”)后查看相关信息,如发现错误,可以修改相关信息或作废;如需要增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特别是大病医疗扣除信息,可以在“常用业务”中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并填报。
至于“一填报”,则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登记银行卡信息。综合所得汇算时,需要纳税人提供本人银行账户以办理补(退)税手续。因此,建议纳税人在年度汇算申报开始前,先准备好一张银行储蓄卡(中国境内开设的账户,以Ⅰ类账户为佳),并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登记和验证账户信息,以免申报高峰期遇到业务拥堵情况。
名词
年度汇算
2019年起,我国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所得税制。“综合税制”下,居民个人需要合并全年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税款,办理年度汇算。简单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通过年度汇算,纳税人可以更加精准、全面地享受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也方便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缴个税,实现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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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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