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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实控人朱宝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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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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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午间,兰州民百(600738)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桐庐县公安局函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宝良先生因个人原因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兰州民百表示,上述事件为实际控制人个人事务,与公司经营无关。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朱宝良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兰州民百主要经营业务为兰州地区的零售百货、餐饮酒店、南京的专业市场管理扩展至杭州、上海地区的专业市场、综合商场的统一经营管理。法定代表人为洪一丹。公司三季报显示,实际控制人朱宝良与其一致行动人(红楼集团、妻子洪一丹)合计持有兰州民百4.8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3%。

  受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午盘开盘后,兰州民百股价大跌。截至收盘,兰州民百报收4.91元,股价跌幅5.21%,市值仅为37.98亿元。

  早在今年5月份,兰州民百就因高比例分现金红火了一把。

  据了解,兰州民百在2018年年中、第三季度和年末三次实施高比例现金分红。三次分别为10派1元、10派3元、10派16元。全年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66亿元,占2018年净利润的98.86%,打破了近几年A股分红记录。

  然而,兰州民百的分红之路并没有就此止步。2019年三季报数据显示,兰州民百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65亿元,同比增长28.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亿元,同比减少83.80%。

  在三季度净利润下滑的情况下,兰州民百抛出了现金分红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利润分配金额达2.27亿元。

  在高比例分红的背后,最大的受益者还是实际控制人朱宝良与其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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