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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与百度的“搜索”较量:法院诉讼接二连三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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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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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中旬,百度旗下“好看视频”、“百度视频”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今日头条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0万元。

  百度方面称,在今日头条经营的“头条搜索”服务中,输入“好看视频”、“百度视频”进行搜索时,搜索结果显示北京字节跳动公司拥有并运营的“西瓜视频”。

  因此,百度认为,今日头条将“好看视频”、“百度视频”作为在“头条搜索”中触发搜索广告的关键词,干预搜索结果,其行为系使用不当方式获取竞争优势,掠夺本属于其的商业机会。同时,今日头条作为网络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帮助自己拥有并运营的“西瓜视频”不当获取竞争优势,此种行为严重损害了百度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公平的竞争秩序,违反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目前,海淀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12月30日,针对被百度起诉一事,今日头条做出了回应。今日头条称,头条搜索一直支持品牌保护,无论品牌方是否购买头条搜索的广告服务,都会获得这一原则的保护。

  今日头条方面表示,头条搜索正在不断拓宽品牌保护覆盖的范围,相关问题可以发送至反馈邮箱,将获得及时处理。此外,头条搜索站长平台,已经上线官网认证提交通道,品牌官网可以获得免费认证。

  今年,今日头条高调进入搜索市场,其要直面的竞争对手正是此前在信息流业务上已经有过交锋的百度。

  而围绕搜索业务,双方今年已经有过多次法院诉讼记录。除了这次,今年4月,百度还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今日头条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原因是今日头条大量窃取百度“TOP1”搜索产品结果。

  该案涉及的“TOP1”产品,是百度2017年初推出的“搜索结果首条直接满足”搜索产品的简称。百度当时表示,其发现在今日头条“头条搜索”服务的搜索结果中,存在大量盗用百度“TOP1产品”搜索结果的内容。

  因此,百度要求字节跳动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并连续30天在其APP及网站首页道歉。除民事起诉外,百度也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行为禁止保全申请书。

  当时,今日头条方面的回应是“将积极应诉”。不仅如此,在被百度起诉的当天下午,抖音也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度诉至法院,原因是抖音发现百度在搜索中窃取了海量抖音短视频。并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侵权,赔偿9000万元,并在百度首页连续道歉30天。

  抖音当时表示,百度未经抖音授权,在其开发运营的“简单搜索”APP中,在热榜板块设置了抖音专栏。当用户点击相关视频时,可以在“简单搜索”APP内直接实现“抖音”热播视频的播放。

  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均在审理过程中。

  今日头条和百度接二连三对簿公堂背后,是双方不断加剧的“搜索”较量。今年11月,今日头条CEO朱文佳表示,“头条的通用搜索业务已经上线一年了。之前,产品还处在打磨阶段,但是我们最近对比测试,包括我个人的使用感受,可以说,在用户体验方面,头条搜索已经进入了业界的第一梯队。”

  在被问到与百度的竞争时,朱文佳并没有回避,他表示,既然做了一个东西,肯定是瞄着第一去做的,如果瞄着第二肯定没有奔头。所以头条搜索未来也确实会成为百度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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