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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连锁经营的四种模式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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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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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连锁经营的四种模式

  所谓的酒店连锁指酒店管理公司拥有控制两家以上的酒店,这些酒店采用统一的名称标记、统一管理模式和水准、统一的服务标准和风格、联合经营的企业形式,是一种以酒店经营为主体的经济联合体。

  最早的酒店连锁机构是20世纪美国的斯塔特勒(Statler Hotel Chain)。斯塔特勒作为现代商业饭店的创始人,利用投资不动产建造了酒店连锁。

  纵观当今酒店业发展历程,不难发现,采取直营连锁是酒店连锁的基本模式,特许经营和管理合同是其扩展的最有效方式,战略联盟是一种新的扩展模式。接下来,逐渐阐述一下目前市场上存在较为普通的这四种经营模式。

  直营连锁是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子公司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经营形式。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可通过完全拥有、租赁、租借建筑物或土地等形式来实现。

  目前国内外不少这样的并购案例。如近年万豪收购喜达屋;锦江收购铂涛、维也纳、卢浮集团;首旅收购如家;华住收购桔子水晶、花间堂等等。

  杠杆收购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而实现企业扩张的一种方式。虽然通过借款进行扩张,具备一定的融资优势,但这种方式往往使经营风险增大,尤其是面临较大的还贷压力。

  比如,我国最早的快速发展的经济型品牌,如7天、如家、汉庭等,和现在正在如火如荼发展的中端酒店市场,如维也纳、亚朵、东呈等,这些品牌在发展之初,大部分是通过风投融资,甚至签署对赌协议,获得大笔资金,来实现自己酒店连锁品牌的快速扩张。

  另一类是“企业经营模式”特许经营,受特许权人通常获得使用特许权人的品牌名称、形象、产品、经营程序和营销系统,加入集团营销体系。

  特许经营最早出现在1907年,当时,著名饭店业主凯撒·里兹允许纽约、蒙特科尔、波士顿、里斯本和巴塞罗那的一些豪华饭店使用其著名的里兹品牌,这当是特许经营的发轫。

  委托管理的收益主要来自于收取管理费。一般来说,管理费按照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来计算,可分为一揽子费用、系统使用费、技术服务费及开业管理费等四种。

  第二种是系统使用费,经营者通常向业主收取有关经营系统使用费,如市场营销、广告、销售、财务培训、采购和预订费,以及管理公司人员到饭店视察时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第三种技术支持费,经营者通常要求业主对其在设计和规划方面的服务支付费用,通常包括:可研报告、建筑设计、内部设计、设备安装、食品设备布局、建筑督导,及其他领域的督导,如工程系统、娱乐设施、保安和财务系统等等。

  第四种开业管理费,由业主支付给管理者在开业筹划、制定开业预算、督导开业活动,包括招聘、培训、运营系统确立、饭店促销、筹办物品以及业主名义进行租赁谈判等费用。

  竞争对手联盟指竞争对手之间为了减少无畏竞争并促进共同发展而自愿形成的联盟,以实现资源、市场和技术共享。前几年有传以开元为首的一些列酒店管理公司战略联盟,实现资源共享,后来基本销声匿迹了。

  供应商联盟指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联合,如饭店与航空公司、旅行社的联合促销,与各类物资供应企业的联合等。

  以上四种模式是酒店连锁在目前市场经营的基本方法,也是酒店行业经历这么多年的发展,衍生出来的产物。未来酒店行业可能还会衍生出更多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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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连锁经营的几种模式
  •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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