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地产  文旅

非法收受6550万余元获刑15年!文旅部原党组、副部长李金早受贿案一审宣判

  • 来源:互联网
  • |
  • 2022-08-10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非法收受6550万余元获刑15年!文旅部原党组、副部长李金早受贿案一审宣判

  年4月26日上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文化和旅游部原党组、副部长李金早受贿案,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金早先后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商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原国家旅游局党组、局长,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资质审批、平台筹建、工程承揽和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50万余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金早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受贿700万元系未遂;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李金早,1958年1月生,湖北仙桃人,1976年2月入党,197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研究生。

  1984年至1986年在财政部财科所工作,1988年10月至1994年8月在国家计委工作,1994年8月起历任桂林市副市长(1994-1996年挂职)、市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市长。

  2001年10月起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同年11月兼任桂林市市委、市长,2003年4月兼任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9月任自治区政府,12月兼任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局长、党组。

  十六大、、十九大代表,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代表,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文旅部原部长
  • 编辑:金泰熙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