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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亮科技:亏了小股东,肥了自己人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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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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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质量的股票激励考核目标不仅不能起到对上市公司业绩的促进作用,反而成为向自己人发放红包的手段。

本刊记者 胡楠/文

长亮科技(300348.SZ)6月初发布《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司于2018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

2019年,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1亿元,同比增长20.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亿元,同比增长144.32%。

如果仅从数据上看,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激励计划效果明显,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同步增长,净利润甚至为公司近5年来的最高值。

但在上市公司“双丰收”的背后,却是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目标设置质量“较低”,以及公司管理层通过放宽销售信用、研发费用高比例资本化实现业绩考核目标等一系列问题。

股票激励肥了谁

2018年3月,长亮科技发布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设置颇为复杂,分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层面的考核以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据激励计划,各公司以其2017年的净利润为基数:上市公司层面,2018-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80%、120%;子公司层面,2018-2020年,长亮核心、长亮网金、长亮数据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60%,长亮合度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35%、60%,上海长亮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30%,长亮新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0万元、330万元、460万元。

实施股权激励后,长亮科技的业绩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从结果来看,长亮科技的被激励对象轻松完成了业绩考核目标,而2019年6月5日与2020年6月9日,长亮科技也分别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与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上市公司业绩得到了提升,被激励对象也相应地得到了“奖励”。

但实际情况真的如此简单吗?

2018年,按照股票激励考核标准的方式计算净利润,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相较2017年大幅提升,但是从合并报表的层面,公司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但净利润却下降33.67%。

据2018年年报,上市公司当期股权激励费用为9811万元,通过对比前后数据不难发现,被激励对象为上市公司所创造的利润增量远不足以抵消股票激励成本,上市公司拿出原有的部分利润“补贴”股票激励成本,而小股东的利益在股票激励的过程中也相应被“补贴”给上市公司的“自己人”。

对此,上市公司对《证券市场周刊》记者表示,公司2018年与2019年股份支付的费用均较大,但这两笔费用是依据会计准则计提的费用,并未从公司账户实际支付,从现金层面并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长期来看,对公司发展也是有利的;而且,公司管理层(董监高成员)中,仅有两人参与了本次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主要对象为公司的核心骨干员工,目的是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管理层均为公司的老股东(包括控股股东),他们是本次股权激励的最大利益牺牲者(股份被稀释),所以并不存在向管理层输送利益的问题。

另外,针对股票激励考核条件的设置,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证券市场周刊》记者表示,该考核指标符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主要原因在于,在会计准则中,无法规避因股权激励计划推行而需要摊销大额股份支付费用的情况,而这种情况会让公司的业绩目标完成具有不确定性,需要排除这种不确定性;这种考核条件设置方式并不是长亮科技首创,也不是仅有公司使用;股份支付费用摊销仅对公司的当年度净利润数值产生一次性影响,对公司资产负债、现金流并无实质影响,剔除这一因素对考核业绩的影响因素,符合企业实际经营管理需要。

另外,2019年长亮科技的净利润相比2017年与2018年均大幅提升,但从绝对值的角度,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相较2018年增量为2.24亿元。

而据历年年报数据,上市公司2018-2019年年末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6.82亿元、9.12亿元,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增量为2.30亿元,与营业收入增量基本相同。

虽然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并不是完全一一对应,但仍然有理由怀疑上市公司管理层通过放宽销售信用的方式,以实现其2019年的股票激励业绩考核目标,而上市公司2019年利润的增量也大概率由此产生。

截至2019年年末,长亮科技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经有70%的股票解除限售,纵观整个股票激励计划不难看出,上市公司对于自己的员工颇为慷慨,甚至牺牲公司的利益也要实施该激励计划,但对于小股东的利益却毫不关心,在整个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小股东扮演了“被牺牲”的角色。

对于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增量的问题,上市公司对《证券市场周刊》表示,相关数据经过年审会计师的严格审计,详细规定可查阅公司年度报告有关会计政策的说明。

运营能力恶化

销售信用的放宽虽然可以在短期内提升上市公司的业绩,但也为上市公司埋下了未来计提减值的隐患,同时也使得公司本不乐观的营运状况进一步恶化。

据历年年报,2017-2019年年末,长亮科技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5.22亿元、6.82亿元、9.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57%、30.77%、33.63%,而同期公司营业收入增速仅分别为35.16%、23.63%、20.56%。显然,上市公司应收账款的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速。

与此同时,长亮科技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也不断攀升,2017-2019年,其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183天、199天、219天。

很明显,在实施股票激励计划后,上市公司营运能力不断下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投资者对公司管理层通过放宽销售信用实现业绩考核目标的怀疑。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长亮科技除了自身营运能力的恶化之外,其营运能力原本也远弱于同行业企业。

据Wind数据,与长亮科技同属于应用软件-银行信息化行业且营业收入规模相近的高伟达(300465.SZ)2017-2019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128天、123天、115天,信雅达(600571.SH)分别为64天、57天、37天,中科金财(002657.SZ)分别为25天、24天、25天。

长此以往,任由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继续恶化,恐会拖累长亮科技的业绩。

对于运营能力的恶化,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增长,而应收账款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软件开发项目占公司收入的较大比例,且公司的客户结构也在发生一些变化,在原有收入确认模式下,项目周期越长,项目金额越大,在公司收入增速维持较高速度的情况下,越会造成应收账款的增加;经过对比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并不高于同行业所有企业,而且各个公司的行业地位、客户结构与收入来源结构各不相同;公司已经在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应收账款回收相关问题,2018年与2019年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是增加的;在新收入准则模式下,公司的应收账款将大幅减少,并对应收账款的回收起到积极作用。

资本化兜底业绩

除了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远高于同行业企业外,长亮科技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例也毫不逊色。

据历年年报,2017-2019年,长亮科技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分别为3434万元、5057万元、6871万元,资本化研发投入占比分别为33.19%、34.93%、34.57%。

同期,与其同行的高伟达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分别为36.15%、15.66%、0.07%,中科金财分别为20.36%、17.60%、4.81%,而信雅达则采取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的处理方式。

另据年报数据,2017-2019年,长亮科技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39.17%、86.98%、49.25%。

结合上述信息可以发现,高比例的研发投入资本化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简直是“一石三鸟”,既可以助力公司管理层实现股票激励的考核目标,又可以兜底公司业绩,并缓冲股票激励成本对公司业绩带来的影响。

对于高比例的研发费用资本,上述负责人表示,公司为了保持产品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与先发优势,多年来一直坚持高比例的研发投入,相关项目满足会计准则有关开发支出的相关确认与归集规则;每个公司的研发资本化支出并不能完全类比,因为每个公司的研发管理与投入情况不一样,所以不存在比例较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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