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13万真钞买200万假币 违法售卖被判12年
信阳市光山县法院判决一起贩卖、运输假币案(图片为资料图)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信阳一对夫妻以13万余元的价格从当地的假币贩子手中购买假币200余万元,后托运回信阳光山家中,准备出售时,被警方抓获。4月5日,大河网记者从光山县法院获悉,被告人王某因犯购买、运输假币罪,被判处十二年零六个月刑期,同案另两名被告也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不同处罚。
案情:13万余真钞买200多万假币
2014年3月中旬,被告人王某为购买假币携带妻子刘某甲驾车到信阳,然后乘火车到了广东省陆丰市。
经人介绍,王某以13万6千元的价格从当地的假币贩子手中购买假币200余万元,并委托广东省陆丰市境内一托运部将该批假币运至光山县境内。后王某又将该假币运回自己家中并藏匿于卧室内。
3月21日8时,王某将假币用红色塑料袋子装起来,转移到妻子刘某甲的姐姐刘某乙家。王某从刘某乙家出来后,被蹲守在此地的民警抓获,民警从刘某乙家中的楼顶隔热层旁查获了用红色塑料袋子装的假币,并将在假币旁的刘某甲、刘某乙抓获。
经清点和鉴定,该批假币系机制假币,面额为2030000元。
供述:主犯曾做假币生意多年
判决书上显示,王某曾供述“因为我多年做假币生意,放在自己家里有点不放心,高某某(刘某乙丈夫)不干这一行,放到他家中比较安全些。”
王某还称,“查获假币前的几分钟,我将我家的假币转移到高某某家里。”
被告人刘某甲称,“早上孩子上学走后,我从塑料袋子里数了10万元假币交给老公拿到光山农行附近卖,具体卖给谁我不知道。他回来后,就把装假币的塑料袋子搬进了我二姐刘某某家,我才和他一起到我二姐家。”
尽管王某在供述中表示,妻子刘某甲并不知道前往广东买的是什么,但刘某甲称,“王某没给我说什么,但我心里知道他这次去购买假币的。同时,证人高某某表示自己知道“王某贩卖假币好几年了”,刘某乙供述称,“王某贩卖假币最低有七八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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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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